招标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进口品牌电容器年度集中
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进口品牌电容器年度集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本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进口品牌电容器年度集中线上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WZZX-D0300010847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本次招标货物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进口品牌电容器年度集中公开招标,共计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进口品牌低压电容器,24个月预计采购数量120台;二标段进口品牌高压电容器,24个月预计采购数量54台。具体采购清单明细如下:
一标段:进口品牌低压电容器
序号
| 型号
| 相数
| 电容器额定电压(V)
| 电容器额定容量(kvar)
| 适用电抗率(%)
| 24个月预估数量(台)
| 备注
|
1
| □-33.4-480V
| 3
| 480
| 33.4
| 7
| 15
|
|
2
| □-38.7-480V
| 3
| 480
| 38.7
| 7
| 15
|
|
3
| □-36.8-525V
| 3
| 525
| 36.8
| 14
| 15
|
|
4
| □-42.8-525V
| 3
| 525
| 42.8
| 14
| 15
|
|
5
| □-33.4-690V
| 3
| 690
| 33.4
| 7
| 15
|
|
6
| □-38.7-690V
| 3
| 690
| 38.7
| 7
| 15
|
|
7
| □-36.8-690V
| 3
| 690
| 36.8
| 14
| 15
|
|
8
| □-42.8-690V
| 3
| 690
| 42.8
| 14
| 15
| 提供样品
|
二标段:进口品牌高压电容器
序号
| 型号
| 相数
| 电容器额定电压(V)
| 电容器额定容量(kvar)
| 适用电抗率(%)
| 24个月预估数量(台)
| 备注
|
1
| □-76-11/√3
| 1
| 11/√3
| 76
| 200
| 6
|
|
2
| □-114-11/√3
| 1
| 11/√3
| 114
| 300
| 6
|
|
3
| □-152-11/√3
| 1
| 11/√3
| 152
| 400
| 6
|
|
4
| □-190-11/√3
| 1
| 11/√3
| 190
| 500
| 6
|
|
5
| □-228-11/√3
| 1
| 11/√3
| 228
| 600
| 6
|
|
6
| □-266-11/√3
| 1
| 11/√3
| 266
| 700
| 6
|
|
7
| □-304-11/√3
| 1
| 11/√3
| 304
| 800
| 6
|
|
8
| □-342-11/√3
| 1
| 11/√3
| 342
| 900
| 6
|
|
9
| □-380-11/√3
| 1
| 11/√3
| 380
| 1000
| 6
| 提供样品
|
注:1.标的物采购品种及数量仅为预估参考,招标人不保证中标人实际供货份额,最终以招标人下达的有效采购订单数量为准。
2.本项目两个标段实行兼投兼中原则,即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且在两个标段中均有机会中标。
(二)交货地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境内的权属分公司、子公司。
(三)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清批次货物。本项目为预估采购数量集中招标,分批次交货,具体交货数量以招标方实际需求量为准或按合同约定。
(四)交货方式:落地交货。
(五)运输方式和相关费用负担:运输方式由出卖方自行选择,运输及卸车过程中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六)报价方式:
(一)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标的物报价明细表(附件)顺序报价,明细表内所有物资必须逐项全部报价,如有缺项或者报价为零,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对系列产品的报价应具有规律性、系列性和科学性,如出现报价无序、报价混乱或明显违背常理等情形,例如同电压等级额定容量大的电容器比额定容量小电容器的价格低,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报价为落地价,包括货物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指导、售后服务、增值税税费(按国家相关税率政策执行)等所有费用。
(四)在中标有效期内,中标价格不随外部环境的变化而调整;合同签订后,中标人不得因价格上涨、产品升级、型号停产等原因拒绝供货,若中标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供货,视为合同违约,按照合同约定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招标人损失,并拒绝其参加招标人下次组织的同类招标活动。
(七)付款方式:
(一)付款方式: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响应具体付款方式,存在偏离的应在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列明;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预付款,投标人提出预付款要求或变相要求预付款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于60日内开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并交付招标人(一票结算)。若中标人逾期开票,招标人付款期限相应顺延;因中标人迟延开票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罚款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招标人完成账务挂账后支付相应货款,以实际付款时间为准。
(三)寄售、框架管理: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结果或在后续采购活动中,对中标产品全部或部分纳入超市寄售或框架协议管理。对于纳入超市寄售管理的产品,由使用单位进行选用,招标人按照每月实际消耗作为结算数量,并按实际领用结算总金额(净价)的1%或寄售合同约定收取仓储服务费。
(八)样品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照标的物明细表中的要求提供样品,一标段型号为进口品牌电容器□-42.8-690V、二标段型号为进口品牌电容器□-380-11/√3、(样品各一套),同时提供样品对应的自2023年以来第三方机构的产品检验报告或认证证书(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标的物技术规格书要求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者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技术性能指标)样品需密封包装并贴注标签,标签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样品须至少于开标前一日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地点。
(二)样品将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重要因素,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样品及对应的第三方检验报告或提供无效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有权保留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并将此样品作为后续产品验收的参照标准。若中标人履约供货质量相比样品下降,招标人有权暂停或取消其供货资格。
样品邮寄地址:招标文件标注的样品物资,邮寄至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圣兴路与金斗山路交叉口西北方向365米左右兖矿物流储运中心。收件人;陈老师,电话0531-62355717
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未中标厂家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自行联系物流公司等方式取回样品。逾期未取,视为放弃样品所有权,招标人有权自行处置,责任由厂商自负。
(九)质保期:使用12个月或货到验收合格18个月,先到为准。在质保期内,出卖人对产品质量负责,实行“三包”。出卖人向买受人保证产品质量,因产品质量、生产资质、知识产权等因素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出卖人承担。
(十)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近三年(2023年-2025年)不少于6份国内具有与本次招标货物相同或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对应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不得遮挡票面信息)为准。如不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等信息。招标人保留查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十一)定标核查
在定标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资格、信用、财务状况、生产条件,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核查的其他事项,开展进一步资料核验及实地考察。经核查、考察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弄虚作假、投标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不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等情形的,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规定不予确定其中标资格,并按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依次顺延或按规定重新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货物相应生产经营资质的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的信息为准;以外币注册的,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现汇卖出价进行核算),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或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且为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在国内的省级及以上区域合法授权(代理)经销商,注册资本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的信息为准),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投标产品应为进口、外资品牌产品。原装进口产品指从中国关境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含港澳台地区)生产或加工后,通过合法的海关报关手续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销售、使用的产品。即从原料供给到生产加工等核心工序都在关境外进行,在国内仅有销售环节的产品(投标人需提供原产地证明、报关单、海外销售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外资品牌产品指品牌所有权归境外企业(含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由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独资企业、控股企业生产,或授权国内工厂按外方质量标准代工生产(投标人需提供代加工协议等证明资料),且技术、管理及核心知识产权由外方掌控,同时符合中国强制性质量标准及法规要求的产品(投标人需提供品牌境外所有权归属证明资料)。
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完全的品牌所有权、技术、管理及核心知识产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是制造商或其一个有效授权(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和其授权(代理)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全部否决。授权(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时需提供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
(二)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信息。
(三)投标制造商须具备标的物相应的生产经营资质,授权(代理)经销商须具备相应经营资质,具有此次招标涉及货物相应的电容器CE认证证书、第三方机构的产品检验报告或认证证书,未提供或提供部分认证的,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在供货保障、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中间商、联合体投标;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因违规等原因,被山东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四、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7日起至2026年6月1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注册中国矿用物资网会员,下载“投标管家”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公司(招投标平台)购买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4.2会员注册
未注册中国矿用物资网的用户,登录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snbid.minegoods.com,以下简称“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右侧“投标人登录”注册完善信息,进行对公打款或法人刷脸认证后账号即可使用。
4.3报名及文件获取
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右上角“工具下载”-下载、安装、登录“投标管家”-查找、选定要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完善信息-“提交”,点击“我的项目”-“我参与的项目”-“进入项目”-“虚拟账号信息”-“设置开票信息”生成标书费虚拟账户、保证金虚拟账户,投标人线下通过网银,向标书费虚拟账户缴纳标书费完成报名,完成报名后方可登录投标管家-点击“招标文件”-“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报名阶段,投标人通过企业账户缴纳标书费的暂时可不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通过个人账户缴纳标书费的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上传CA签章的标书费个人授权委托书,方可缴纳标书费。
4.4 CA数字证书办理
CA数字证书必须在上传投标文件前办理,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加密后,方能上传投标文件。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扫描网页右下角二维码-下载、安装、注册、登录干将APP -绑定EC-维护信息-证书缴费-申请干将CA数字证书(企业证书、个人证书)-上传签章,审核成功后,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投标供应商”-点击“绑定CA”完成绑定CA。
4.5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注册、干将APP、CA数字证书办理等流程详见电子招投标平台 “服务中心”、“CA办理”栏目。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电话: 0531-59810517,QQ:592658358, 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
4.6本项目电招平台使用费500元,售后不退。电招平台使用费发票形式为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将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登记的邮箱,投标人自行下载,发件人为 “51发票”。报名时投标人确保所登记的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否则由此造成的发票错误,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5.1电子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3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管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线下通过公司账户向保证金虚拟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完成后方可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登录“投标管家”查看保证金虚拟账号。制作、上传投标文件的流程详见电子招投标平台“服务中心”栏目。 5.4投标人上传的证件、发票、合同等文件须清晰可辨、内容完整;因模糊、残缺、无法识别关键信息(如金额、签订日期、签字盖章等)导致评审时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的,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投标人上传的业绩发票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且须按照山东能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的提示,将发票提交至平台进行验证。如未按照要求上传,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及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6年6月30日9: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可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管家进入开标大厅。
6.3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集中解密或投标人远程线上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开标现场不再收取纸质版投标文件。评标期间,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澄清答疑,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6.4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监督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7-5368227
九、联系方式招 标 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联 系 人:苗主任
电 话:1379175333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经理
手 机:0531-62355717
邮 箱:snzbykfb@163.com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矿建西路 439 号
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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