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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污水蒸发装置冷冻单元优化改造项目【重新招标】【变更采购方式】-谈判采购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黑龙江
发布时间:2026-06-08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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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污水蒸发装置冷冻单元优化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TCL-TP-261023
黑龙江省采购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污水蒸发装置冷冻单元优化改造项目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具有此项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污水蒸发装置冷冻单元优化改造项目
1.2采购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采购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包括污水蒸发装置冷冻单元优化改造及其配套设施的所有设计、采购、施工建设(含土建基础)及安装调试,详见采购需求。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7采购方式:谈判。
1.8采购预算:69.75万元(含增值税)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包括污水蒸发装置冷冻单元优化改造及其配套设施的所有设计、采购、施工建设(含土建基础)及安装调试。
2.2实施周期: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2.3实施地点: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合格。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及以上;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3.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同时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额为80万以上的含盐化工污水治理装置总承包业绩3项(含)以上。
注:供应商须提供的上述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应包括合同封面页、内容页(包括项目名称、工程规模、承包范围、合同金额等)、签订日期及双方盖章页、交工证书或竣工报告或发票等能够证明上述业绩要求的材料。若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的,供应商须提供技术附件或图纸或由发包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且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或相关主管部门印章,否则其项目业绩无效。
3.4信誉要求(提供承诺或截图):

(1)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承诺或截图);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或截图);

(3)供应商、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的;(提供承诺或截图)

(4)供应商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

(5)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保证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按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入现场管理。如果供应商不能履行上述承诺,龙江化工有限公司有权拒签或终止合同。(提供承诺)
3.5项目经理人要求:①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的社保缴纳记录。注册有效期以开标当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上查询为准。
②近3年(2023年01月至今)担任过至少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元人民币的化工行业装置工程项目经理。有效业绩的证明文件:2023年01月以后竣工投产项目,合同、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业绩合同描述无法证明上述要求的业绩,须由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材料附公章)
3.6财务要求:供应商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应提供近3年度(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3.7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情形。
3.9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
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6月8日17时00分00秒至2026年6月12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价0元。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登陆中招联合采购采购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14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采购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6年6月16日14时30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响应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8.2中招联合采购采购平台操作方法
①供应商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采购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
②供应商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否则操作无法完成。
③供应商需要开具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平台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④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见官网首页(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⑤供应商可通过中招联合采购采购平台网站右侧“帮助中心”获取供应商响应操作手册。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林源园区龙江化工公司

联系人:吕义纲
电 话:0459-6719026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戚家伟、李慧
电话:0451-82329251

电子邮件:709522768@qq.com
业务监督:黑龙江省采购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236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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