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HLJGCYC2309019920262443093 | |
| 创建时间:2026-06-08 | |
| 需求名称:同江市司法局公开栏、路引、亚克力盒、视频会见牌、工作站牌等比价采购公告 | |
| 原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 项目需求描述: 为确保本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乙方提供上门服务时,应在接到服务需求通知后的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处理问题。 | 项目需求描述: 一、设计、订制、装饰、布置实景演播室等。 二、订制宣传品、制作安装图版、条幅、照片、印刷、材料装订及打印等服务。 三、设计更新制作文化图板及形象墙内容等服务。 四、服务周期一年。 一、设计、订制、装饰、布置实景演播室。设计更新制作党建文化墙及形象墙内容等服务。 二、订制宣传品、制作安装图版、条幅、照片、印刷、材料装订及打印等服务。 三、服务周期一年。 四、业务案例证明:须提供近2年3 个及以上相关服务案例。每个案例须附以下佐证材料,确保真实可追溯: 1.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须包含完整服务内容,且有双方有效签章); 2.履约证明材料(验收报告、支付凭证或项目相关网站公示截图任选其一即可) 五、因本项目需上门现场配合调试,非本地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1. 本地服务能力证明文件;2. 距采购人最近服务网点情况表,需详细列明售后服务机构地址、工作人员名单及有效联系方式,确保售后服务保障落实到位。 六、中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登记地址须与实际服务场所地址完全一致,严禁以任何形式与第三方合作或委托外包相关服务。若出现第三方就本项目服务事宜主张资金索要等情形,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对已发生服务事项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七、为保障甲方工作正常运转,乙方提供上门服务时,须在接到服务需求通知后1 小时内抵达现场并开展处置工作。若乙方累计出现三次未按时履约情形,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八、评审委员会将综合考量供应商的服务便捷性、资质等级、服务信誉、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性及响应文件完整性等因素,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
| 需求描述文件变更: 司法局比价文件-2... 预览1 | 需求描述文件变更: 司法局比价文件-2... 预览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