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湖新区自然资规告(工)字[2026]第05号
受湖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湖新区2026(工)-05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出让 面积 (㎡)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投产初始运行期满亩均产出(≥万元/亩)
| 投产初始运行期满亩均税收(≥万元/亩)
| 能耗标准
| 环保标准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湖新区2026(工)-05 号
| 西南单元11-03-13D-2号地块(地块东为 海王路 ,南侧为 物流仓储用地 ,西侧为 宁杭高速 ,北侧为 鲇鱼漾路。)
| 二类工业用地 (兽用药品制造)40年
| 19744
| 不小于1.5
| 不小于40
| 500
| 500
| 40
| 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45吨标准煤
| 万元GDP化学需氧量小于2千克,万元GDP二氧化硫小于2.5千克
| 996
| 199.2
|
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须另行单独向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上缴。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按照湖自然资规发[2020]28号文件执行。
二、有关事宜:
(一)申请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列为D类的企业不得参与竞拍,在湖州市区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二)有关要求: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买人。
2、该地块北侧红线范围内保留现有地埋燃气管道,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地块现状情况,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3、受让人在取得土地后应做好燃气管道保护措施,确保现有燃气安全稳定运行,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4、受让人在施工建设前须和湖州燃气有限公司签订《燃气管道保护协议》。
三、报名时间:
(一) 报名时间:在2026年06月09日上午10:00至2026年06月28日下午16:00。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8日下午16:00。
(三)拍卖时间:在 2026年06月29日上午10:00。
(四)拍卖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市自然资源厅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系统时间为准。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二)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认证,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竞得人在土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接受资格审核,通过后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付款时间: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含当天)起一个月内付清,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到期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五)交地时间:地价款付清后一个月内由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交地。
(六)有关建设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七)如有不明,对竞买规则、网上交易系统和土地出让的有关情况可咨询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
联系电话: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褚女士 0572-2218610
湖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0572-2716815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2026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