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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皋兰县水阜镇水阜村塘坝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甘肃
发布时间:2026-06-08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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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水阜镇水阜村塘坝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皋兰县水阜镇水阜村塘坝工程 已由 皋兰县水务局 以 关于对《皋兰县水阜镇水阜村塘坝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皋水行审【2026】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2026年省级常态化帮扶资金,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多方筹措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皋兰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单位:皋兰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
2.2项目名称:皋兰县水阜镇水阜村塘坝工程
2.3工程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水阜镇水阜村。
2.4工程建设规模: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252-2017),本工程属于V等小(2)型工程。主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次要及临时建筑物按5级设计。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2018)规定,永久性建筑物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20年一遇洪水校核。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工程区地 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 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5s, 本区地震基本烈度为VII度,设防按7度设防。
2.5工程建设内容:本工程新建3.0万立方米塘坝1座,新建分水阀井1座、出水阀井1座,新建上水干管1条( DN225PE100管570m),新建出水管道1条( DN225PE100管100m),  沟道护砌285m。
2.6资金来源:2026年省级常态化帮扶资金,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多方筹措解决。
2.7工程投资:工程部分投资350.29万元。
2.8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7月04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1日
2.9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一个标段
2.10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实施方案为准);
2.11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3年-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06月至今)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3.5投标人单位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7投标人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同时以上人员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并将承诺书编入投标文件中,中标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8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中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图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9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的承诺、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承诺书编入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0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2023年06月至今)没有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并将承诺书编入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1投标人中标后需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平台》录入要求填报的完整信息(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严禁工程分包转包,严禁设计与施工、施工与监理单位之间存在隶属、连带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并将承诺书编入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3投标人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及“无拖欠工程材料款的承诺书(格式自行拟定)”,并编入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6年6月09日 至 2026年6月1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5.2 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获取地址: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兰职家园406室)。
5.3 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交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备注:
(1)待工作人员全部核对完报名要求的内容,在获取时间结束止时将最终版招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项目联系人邮箱。
(2)潜在投标人应准确登记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 年6月29日 09 时 30 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皋兰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5楼)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否则不予接收。
备注:1).投标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甘建法〔2019〕377号文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2).关于原件的说明:投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照投标函中的有关声明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注: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中标人各项资格证明原件。)
6.5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提交
联系部门:皋兰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
联 系 人:李富江
联系电话:13399319469
联系地址: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95号
6.6接收投诉的方式:以书面形式提交
联系部门:皋兰县水务局
联系人:华有武 
联系电话:0931-5721188
联系地址: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95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非法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皋兰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
地  址: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95号
联 系 人:李富江
电  话:133993194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兰职家园
联 系 人:朱晓燕
联系电话:18893499309
 
监督单位:皋兰县水务局 
   
2026年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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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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