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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应急演练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新疆
发布时间:2026-06-0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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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应急演练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6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HW-ZC2026004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应急演练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10000  
    最高限价(元):51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应急演练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1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系列应急演练由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办,属地地州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承办,共设置两类演练场景:一是乌鲁木齐、昌吉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普通公路汛期突发地质灾害综合应急演练;二是伊犁、库尔勒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汛期水毁综合应急演练,两场演练均设置钢架桥应急架设处置专项演练科目。三是阿克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抗震救灾应急演练(交通运输厅主办、阿克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承办)
本项目须严格对标交通运输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汛期公路防灾减灾、应急保通、抢险处置各项工作部署与规范标准,紧扣新疆地域气候、公路路网结构、汛期灾害发生规律及年度应急演练总体计划,提供方案脚本编制、现场实施指导、全过程影像摄制、演练复盘评估全流程闭环技术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演练相关服务完成结束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
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06日至2026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6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6月16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磋商保证金形式:以银行转账、电子保函、电汇、银行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3)本项目实行网上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5)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 进行咨询。
(6)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十群:33132402、十一群:30213207(如已加入1-9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8)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9)发布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
(10)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项目报名事宜由牵头人负责办理,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
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2)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项目联合体牵头人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
(3)若联合体供应商两家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别承担相关工作并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252号
联系方式:13139633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1004室
联系方式:18580106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占海
电 话:18580106011


附件信息:
【260604终版纯净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应急演练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1).docx
1.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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