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黑河象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 | |||||||
|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盖章) | 黑河象山水电有限责任公司黑河象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 |||||||
| 项目批准文件 及文号 | 《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黑河象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市发改规划〔2024〕58号 | |||||||
| 主要建设内容 | 环境影响评价 | |||||||
| 招标项目 | 序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拟交易场所 | 合同预估金额(万元) | 备注 |
| 1 | 黑河象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 | 环境影响评价 | 公开招标 | 2026.6.13 | 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60 | ||
| 投标人主要资 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具备以下条件; 2.资质: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备案(http://xypt.china-eia.com:8080/XYPT/unit/list)。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五险记录。按建办市函〔2019〕92号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3.2 其他人员要求: 本次招标不对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投标人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提供服务承诺。 | |||||||
| 备注 |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