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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26-5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轨道交通3、4号线应对大客流集疏能力提升、消除安全隐患及设施设备安全性提升改造项目(2026年)监理”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春市轨道交通3、4号线区间变电所、箱变电力监控及3号线一期变电所直流 750V(牵引整流器、直流开关柜)消除安全隐患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长发改审批字【2026】51号)、《长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春市轨道交通3、4号线电扶梯应对大客流集疏能力提升、适老化功能性提升、消除安全隐患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长发改审批字【2026】49号)、《长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春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通信系统消除安全隐患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长发改审批字【2026】5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春市轨道交通3、4号线应对大客流集疏能力提升、消除安全隐患及设施设备安全性提升改造项目(2026年)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3、4号线应对大客流集疏能力提升、消除安全隐患及设施设备安全性提升改造项目(2026年)监理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既有线改造工程,主要内容包括:
1)长春市轨道交通3、4号线电扶梯应对大客流集疏能力提升、适老化功能性提升、消除安全隐患改 造:对电扶梯必换件及主要元器件进行更新改造,以保证设备稳定运行,提高使用效果。
2)长春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通信系统消除安全隐患改造:4号线一期全线车站、车辆段、控制中心及区间通信17套传输系统、专用无线系统、电话系统、广播系统、时钟系统、专用电源系统、1套集中告警系统;3套公安电源系统、3套消防无线系统进行设备更新改造;视频监视系统、乘客信息系统对既有进行扩容并对部分老旧终端设备进行更新换代,新增18套安防集成平台系统。以上系统含既有设备拆除、更新替换设备安装、接入及扩容核心设备、配套安装施工辅材等。
3)长春市轨道交通3、4号线区间变电所、箱变电力监控、3号线一期变电所直流750V(牵引整流器、 直流开关柜)消除安全隐患改造:3号线二期亚泰大街站至长影世纪城站区间7座变电所、10座箱变车站、1座控制中心的电力监控系统设备、综保及配套电缆等改造;4号线一期含正线车站、控制中心、车辆段、停车场等10座变电所、8座箱变车站、1座控制中心的电力监控系统设备、综保及配套电缆等改造;3号线一期含正线、车辆段等5座变电所的整流器、750V直流开关柜及配套线缆等改造。
2.3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长春市轨道交通3、4号线应对大客流集疏能力提升、消除安全隐患及设施设备安全性提升改造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周期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
2.4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5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财审(如有)、审计(如有)、保修结束为止,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6计划工期自【2026年7月15日】至【2028年12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2.7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8最高投标限价:375.30万元(其中3号线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113.00万元;4号线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262.3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类似监理业绩至少一项(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对涉密工程业绩的认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吉建招〔2017〕12号))。)
3.2 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负责供电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负责通信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负责电梯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负责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负责试验检测监理工程师1人、负责计量造价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负责档案资料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6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
(1)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
3.8信誉要求:
(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8日8时30分至2026年6月15日16时3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7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3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本项目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如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及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系人:殷红
联系电话:0431-8433619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7楼
联系人:张丽、范鑫鑫
电话:0431-8793378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CCS20260528FJSZ06001001]长春市轨道交通3、4号线应对大客流集疏能力提升、消除安全隐患及设施设备安全性提升改造项目(2026年)监理.JLS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