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网络设备 | 网络设备及备件 | 详见附件 | 1.000 | 台 | 电汇 | 装备股份 |
| 一、采购人: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标的名称:防火墙 三、数量:1台 四、用途:互联网安全防护。 五、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六、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货完毕。 七、交货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金隅冀东科技大厦。 八、买方要求的付款方式: 1. 安装调试完毕,达到合同约定并签署验收报告后,买方支付供货总价的100%作为验收款。 2.如因国家税率调整,应以合同签订时不含税价格为基准,按照调整后的国家规定税率重新核定税费,变更含税合同总价。 3.付款方式电汇。 九、质保期:质保期1年(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报价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报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 未被金隅阳光招采平台列入供应商黑名单;评选过程中被纳入招采平台黑名单的不得评为中选人;合同签订前被纳入招采平台黑名单的,采购人有权不发送中选通知书、不签订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活动。 7. 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隅集团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注意事项: 1. 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在阳光招采平台报名时需以附件形式上传提交以下资料文件: 上传税务机关出具的报价截止日期前1个月内任一时间的《无欠税证明》或本次询比价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的完税证明;上传本次采购前近6个月内政府社保主管部门开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或缴费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完整材料的,无法通过入围审核;材料存在伪造、篡改的,除被判定为无效报价外,将其列入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2. 采购人以供应商以在阳光平台上最终竞价数据为准,含增值税专票、含培训调试费等。 3.开标后,投标供应商由于价格报错或型号与我公司要求不一致,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按无效报价处理; 4.中标公告发布后因供应商原因不签订合同不履约的,列入公司黑名单,列为黑名单单位,即使已中标也不执行; 5.合作过程中,出现较大合作问题,如质量问题、延期问题、配合度问题、技术服务问题等,列入公司黑名单。 请各位投标供应商谨慎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