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蕴实园甲1号房屋商业配套01号房屋300平方米房屋出租 | ||||
| 项目编码 | 2026-CY/04-0534 | ||||
| 不动产权证证号 |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300.0 | ||
| 房屋使用现状 | 使用中 | 房屋用途 | | ||
| 细分类别 | 普通商业用房 | 附属设施 | 无 | ||
| 坐落(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蕴实园甲1号 | ||||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 拟出让期限(年) | 10年 | 拟出让用途 | 居民服务业 |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 是否挂牌 | 是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挂牌日期 | 2026-06-08 | 截止日期 | 2026-06-12 |
| 挂牌总金额(元) | 1,095,000.00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 延牌次数 | |
|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方式描述 | |
| 交纳金额(元) | 0.0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
| 交纳方式 | | 处置方法 | |
| 处置方法说明 | | 其他 | |
| 公告价格(元) | 1,095,000.00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租金单价1元/平方米/天(租金按建筑面积计,含物业管理费),无递增,租金年付,提前收取租金,先付押金。 2.无免租期,全部于租赁期内首年执行。 3.在合同期内,出让项目如遇征地、占地、拆违或其他原因拆除的,受让方将积极配合拆除工作,不享受拆迁补偿。 4.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擅自转包转租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5.项目在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日期不作为起租日期,房屋起租日期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6.受让方以公司的名义与出让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受让方签合同的公司被工商部门注销,所签订合同将同时终止。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机关单位,或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集体经济组织; 2.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中涉及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等。 |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该项目出让标的面积为: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位于蕴实园甲1号。 2.该标的项目业态为居民服务业,项目用途为居民服务业。 3.占地四至:东至蕴实园小区1号楼,西至蕴实园小区5号楼,南至蕴实园小区3号楼,北至蕴实园小区7号楼。 4.该标的所占土地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 5.受让方纳税纳统地点需为北京市朝阳区。 6.该标的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相关手续状态并接受因此产生的风险。 7.意向受让方递交本项目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8.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提前退租的,缴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受让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10.该标的挂牌及交易后,若非原承租方或使用方成功受让,由出让方于30天内负责清退现有承租方并保证房屋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或损失,由出让方全部承担。 | ||||
| 联系人 | 张一帆 | 联系电话 | 18511177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