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发布日期:202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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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龙安二级渔港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鼎市渔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福鼎市龙安二级渔港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福鼎市龙安二级渔港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TMFD(CS)202606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78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780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3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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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
单位
| 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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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福鼎市龙安二级渔港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 1.00
| 178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绿色建材: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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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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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供应商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应包含海洋测绘。注:以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按无效响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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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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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5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30。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5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地址:福建省福鼎市山前阮家路53号】
7.2获取地点及方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办理获取手续:
7.2.1直接至我司现场获取的,须至我司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
7.2.2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西信用社;账号:9060310030010000057878;开户名: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1901597877@qq.com)。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8.采购文件售价:1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6年6月22日][0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地址:福建省福鼎市山前阮家路53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6年6月22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地址:福建省福鼎市山前阮家路53号】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福鼎市渔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鼎市江滨北路266号核电大厦1栋办公楼
联 系 人:林进华
联系电话:0593-7818655(工作时间)
代理机构: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鼎市山前阮家路53号
联 系 人:蔡燕彬
联系方法:0593-7977772
邮 箱:1901597877@qq.com
附:获取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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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取采购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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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名称:福建同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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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西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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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账号:9060310030010000057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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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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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公告附件:
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xls (md5:d39f841f0bb66a06fc7216d8a135c9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