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玉林市第十一中学食堂项目施工招标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9002856026805001 | ||
| 招标人 | 广西玉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建设单位 | 玉林市第十一中学 | ||||
| 代建单位(如有) | 广西玉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新建一栋食堂,建筑占地面积1473.46平方米,地上3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5952.0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478.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73.4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设备购置等。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6月5日 北京时间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开标直播厅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6月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6月11日 | ||
| 预中标人 | 中交一航局西南工程有限公司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交一航局西南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投标报价 | 16044002.68元 | ||||
| 工期 | 4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伍一新(注册编号:桂245080907774;身份证号:4501**********1610)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周军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3)0002388;身份证号:6101**********3118]; 韦镐[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1(2026)0005071;身份证号:4501**********7510]。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 1.1南宁某单位综合楼等场地二期建设工程; 1.2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昆仑校区二期建设项目(第一批)(21#学生宿舍。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瑞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投标报价 | 16050415.35元 | ||||
| 工期 | 4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李洁华(注册编号:桂245212101763;身份证号:4501**********2543)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罗长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1)4008799 ;身份证号:4522**********1527]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江南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楼迁建工程项目施工。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万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投标报价 | 16081066.56元 | ||||
| 工期 | 4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邓和禄(注册编号:桂245131442592;身份证号:4501**********4035)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杨宇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桂建安C3(2023) 0005574;身份证号:4408**********297X] 黄舒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桂建安C3(2018) 0003336;身份证号:4509**********4614]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凤山县凤凰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附属楼。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玉林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 |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玉林市消防和抗震建设工程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26780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