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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地磅房拆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吉林 吉林
发布时间:2026-06-08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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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采购公告
 
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产权集团”)受中央储备粮长岭直属库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委托,根据《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管理规则(试行)》及《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地磅房拆除服务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QT203126040010
1.2项目名称:地磅房拆除服务项目
1.3采购需求:地磅房拆除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1.4采购预算:8806元(大写金额:捌仟捌佰零陆元整)(含税价格)
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服务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1.7付款方式:支付方式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1.8服务地点:中央储备粮长岭直属库有限公司库区
1.9其它:具体情况详见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三、现场踏查
3.1踏查要求:本项目属于“实地勘查后报价”项目。所有意向供应商,在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后、正式参与竞价采购前,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书)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拆除现场进行实地踏查。
3.2踏查目的:意向供应商应自行考察拆除现场的结构现状、地理环境、进出道路、地下管网分布、周边施工环境限制(如噪音、扬尘控制)以及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需充分考虑拆除物的残值、拆除难度及渣土清运成本。
3.3确认书签署:所有参与竞价采购的意向供应商,必须在踏查现场后,与采购人共同签署《踏查确认书》,未签署该确认书的单位,将被视为未完全响应采购要求,其采购文件将被拒绝。一旦签署确认书,即视为意向供应商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现场的一切现状(包括显性的和隐性的),并承诺其报价已包含拆除、清运、安全防护及风险处置的所有费用。
注:意向供应商与采购人共同签署后的《踏查确认书》为e交易报名系统中的资审材料,请将其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报名系统并提交审核。不提交则无法进入后续采购环节。
3.4踏查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可踏查,8:30-11:30,13:30-17:00。
联系人:王洪波。
联系电话:13894936266。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证明要求:
4.1经营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制企业,合法存续,未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关于建筑物拆除的经营项目(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2根据合同约定,拆除后的建筑垃圾(碎砖及混凝土碎块)及门窗(断桥铝塑双玻窗4扇1.75m×1.4m、1.4m×1.4m各2扇,白钢门2.4m×1.05m)由成交供应商回收作为其拆除工程费用及利润的冲抵/来源。地秤由供应商运至采购人院内指定地点,出入库系统设备及其他与拆除相关的物品,由供应商运送并放置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4.3成交供应商须承诺进场作业时对进场的人员及设备安全负责,不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出入库业务,听从指挥不野蛮拆除。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4.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6意向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中包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7意向供应商需承诺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如因证明材料产生任何不良后果,意向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欲响应的供应商,请登录https://www.ejy365.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六、采购保证金
6.1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请以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银行柜台转账方式缴纳,第三方代缴无效。
6.2 响应保证金金额: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
6.3响应保证金提交时间:响应保证金须在提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如截止时间前一天遇有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应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前一天交付到账。
账户名称: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0710446011015200065678
税号:91220101MA182D4H76
开户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关支行
行号:314241000777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31-85370116
注:
1.响应保证金缴纳途径独立于报名系统,缴纳金额与账户信息以本公告为准。
2.意向供应商应在汇款时认真核对收款单位、开户行名称、账号准确无误,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否则后果自负。
3.响应保证金应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转账成功后的转账截图或底单扫描件为e交易报名系统中的资审材料,请将其上传至e交易报名系统并提交审核。不提交则无法进入后续采购环节。
七、竞价安排
7.1公告时间:2026年6月8日12:00-2026年6月11日12:00
7.2竞价方式:减价
7.3减价幅度:200元人民币
7.4自由竞价时间:2026年6月11日14:30-2026年6月11日15:00
7.5延时竞价周期:120秒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8.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审核报价最低意向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并通过资格证明材料审核,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8.2竞价结束次日15:00前递交(可邮寄)采购公告中第四项4.1-4.3、4.6、4.7所要求材料及加盖公章的分项报价表。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33号。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8.4资格证明材料要求:意向供应商须递交要求的全部资料(本项8.2所述)需一式两份,交由采购人审核,审核材料的全部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留存采购人存档。
重要提示:
放弃成交的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采购人可依次对报价次低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报价处理且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cprec.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央储备粮长岭直属库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岭县太平川镇
联 系 人:王洪波
电  话:13894936266 
 
代理机构: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33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31-853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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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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