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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截止时间 | 2026年06月15日 16时00分 | ||||||||||||||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6年06月09日09:00至2026年06月16日10: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
| 成交价款付款要求及缴款账号 | 银行转账支付。竞得人在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
| 标的物交付 | 竞得人在缴纳成交价款后,在5个工作日内到处置物品所在地: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处置物资所放置地提取物品,产生的车辆运输、称重、物资搬运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支付。 | ||||||||||||||
| 公告期限及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不少于5个工作日 。请务必认真阅读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说明,具体内容如下:1.竞买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对本批次报废资产的回收需符合环保、商务等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须具有再生资源回收、再生资源销售的内容;且竞买人承诺参加本次交易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须提供承诺函)。2.本次竞买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报名;本次竞买涉及运输、装卸及废弃物合规处理等全部费用由中标竞买人承担。3.以上材料由竞买人在参与竞拍活动前加盖本单位鲜章,按顺序装订后交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408办公室(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205号)审核,审核完毕后向竞买人出具确认函。竞买人需在报名截止前将确认函上传至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4.请竞买人于2026年6月12日9:30到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处置资产所放位置对标的物进行集中仔细踏勘,充分了解标的物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该批次处置标的物为报废残次品,数量可能存在偏差,具体数量以实际堆放移交量为准,对标的物数量差异的异议不能作为放弃竞得权的理由,未参与实地踏勘者后果自负。 | ||||||||||||||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联系电话及地址:龙泉驿区龙都南路205号, 沈警官 028-84878511 , 监督人:谭警官 028-84882816。 3.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交易中心办公地点: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6楼;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85987889、028-85987887转1;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61430607 | |||||||||||||||
| 公告附件 | 处置清单及图片.pdf 操作手册.docx 竞买须知.doc 实施细则.doc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