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信息 | ||||||||||||||||
| 1.项目名称:龙门唐代香山寺遗址考古发掘项目 | ||||||||||||||||
|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
| 香山寺是唐宋时期龙门周边著名的“十寺”之一,遗址位于龙门石窟东山南端山麓多级台地上,现存面积4万余平方米。香山寺为初盛唐时的皇家寺院,见于众多文献资料中 。2016年以来,龙门石窟研究院已经对香山寺进行了考古发掘。目前发掘面积4000余平方米,发现3座不同性质的建筑基址。通过发掘与勘探工作,揭示出香山寺的平面布局、建筑结构等,对深入研究龙门石窟与周边寺院关系、唐宋时期佛寺布局特别是山地寺院的布局等工作具有着重要意义 。2023年至今,发掘工作主要集中在一级台地的3号建筑基址,发掘面积2600平方米,发现了大殿及两侧的廊等建筑 。2025年工作主要集中在发掘区北部,确认大殿北边界及西廊建筑结构及西边界。 | ||||||||||||||||
|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10000元 | ||||||||||||||||
|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 ||||||||||||||||
| 龙门石窟研究院成立于1953年,2023年明确龙门石窟研究院为省政府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负责龙门石窟的保护、研究、安全、管理、对外宣传和传承利用等工作。龙门石窟研究院是学科门类全、研究领域广、专业人员多、学术成果较为丰硕的石窟科研机构,承担石窟寺考古、石窟病害调查及保护等国家、省市重大学术课题。 由龙门石窟研究院承担的唐代香山寺遗址考古发掘项目,从发掘研究、资料保存及学术目标等方面,对实证龙门地区丰富多元的文化内涵和石窟寺所反映中华文明多元一体发展历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龙门石窟研究院为香山寺遗址的保护管理者和该发掘项目的承担者,龙门石窟研究院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针对本次采购内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证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 ||||||||||||||||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
| 1.名称:龙门石窟研究院 | ||||||||||||||||
| 2.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龙顾路龙门石窟文保中心 | ||||||||||||||||
|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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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示期限 | ||||||||||||||||
| 2026年06月04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6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五、异议反馈时限 | ||||||||||||||||
| 2026年06月04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6月10日23时59分 | ||||||||||||||||
|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 ||||||||||||||||
| 七、联系方式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洛阳市考古研究院 |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32号 | ||||||||||||||||
联系人:刘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9-65156326 | ||||||||||||||||
| 2.财政部门信息 | ||||||||||||||||
| 名称:/ | ||||||||||||||||
| 地址:/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 名称:河南洛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 | ||||||||||||||||
联系人:谷女士 | ||||||||||||||||
| 联系方式:0379-65180806 |
| 附件下载:签到表.pdf 附件下载:专家意见表3.pdf 附件下载:专家意见表2.pdf 附件下载:专家意见表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