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医疗
智慧城市
银行
物业
碳中和
政府采购
建筑
首页 /公告详情

四川雅安雨城区周公山镇新荣村集体厂房经营权公开招租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四川 雅安
发布时间:2026-06-08
内容详情
下文供建强金项用户参阅,如需查看更多内容或订阅项目信息,请
登录查看或 拨打咨询热线:400-000-2365

免责声明:以下信息由交易主体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由交易主体或代理机构负责。
为切实管理运行好村集体经济资产,更好地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雨城区周公山镇新荣村集体经济厂房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雅安市雨城区周公山镇新荣村土地位于新荣村2组,总面积1300平方。(详细情况竞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查看,以竞标人自行现场实地查看为准)。
二、资产管理
该处土地经营权属周公山镇新荣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租赁人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自然人,无不良从业记录,未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参加或组织非法组织活动及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经营、管理厂房及周边环境、秩序等的能力和条件。
四、招租要求
(一)租赁方须合法经营。
(二)租赁方若需对厂房进行改造,需经过新荣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租赁方竞得后,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合理利用厂房,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租赁期内须保证环境卫生达到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的标准和要求。
(四)租赁期内。租赁方不得将厂房经营权转租、转包给第三方,如需转租或转包,需提前30日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第三方资质证明,经新荣村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厂房为商业生产、农业生产经营。经新荣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同意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审批后,由承租方负责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六)租赁期限内,厂房被依法永久性征收、征用、占用时,补偿费用由新荣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可协商约定剩余年限的厂房租赁费用。
五、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20年,即2026年7月1日起至2046年6月30日止,租赁期满需续约的,应在期满前30日提交书面申请,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同等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费用标准、租赁期限、用途承诺等。
六、租赁价格
起始价为租赁费20000元/年,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次年租赁费。每五年租金上涨百分之五,实际租赁价格以竞得价为准。
七、报名方式
参加竞标的租赁方意向单位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8日至6月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雅安市雨城区周公山镇新荣村村民委员会。
(三)交保证金:参与竞标方需要在竞标前交纳竞标保证金1000元,交款截止时间:2026年6月15日18:00。未按期如数交纳保证金者,取消本次竞标资格。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周公山镇新荣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开户银行:雅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雨城支行周公山分理处
银行账号:73540120000003863
八、现场竞价
(一)竞价时间:2026年6月16日15:30。
(二)竞价地点:雅安市雨城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  
(三)竞价要求:参加现场竞价的竞标人须携带竞标主体的合法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公开竞价:采用口头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价,每次竞价递增幅度不得低于1000元(包含1000元)的倍数。竞标人一经报价后,便不可撤销,否则不予退还竞标保证金,取消竞价资格。出价最高者,由主持人宣布为中标人,一经主持人宣布为中标人,即确认交易成功。
九、结果公示
在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周公山镇新荣村办公点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十、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后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一次性交清厂房一年租赁费。竞得人未按时交纳厂房租赁费的,视为违约,竞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一、特别说明
(一)竞标人应进行现场考察,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做出科学的竞标分析和投资决策。
(二)如只有一名竞标人报名,则以起始价直接成交。
(三)未竞标成功,所交纳保证金竞标后现场退还。
(四)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租赁协议自动终止,周公山镇新荣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合同终止日至厂房租赁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厂房租赁费用退还给承租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厂房租赁费用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作相应调整。
(五)租赁到期不继续租赁,承租方应当按照约定将承租的厂房交还给新荣村集体经济组织,承租方依法投资建设的附属、配套设施由承租方负责处理或由新荣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处置;租赁未到期由新荣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依法提前收回厂房时,承租方依法投资建设的附属、配套设施由双方依法另行协商后处置。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荣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解释。
 雨城区周公山镇新荣村新荣村集体经济组织
2026年6月4日
联系人:罗杰  
联系电话:18783583211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Copyright© www.coopa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8013967号-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32890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