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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绥化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望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第十一标段)项目地材询比采购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 绥化
发布时间:2026-06-08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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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望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第十一标段)项目经理部现场施工需要,我公司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请意向单位于2026年06月11日11点00分前登录铁建云链网(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报名,并在2026年06月11日11点00分前上传资质及报价函。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标准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备注
1
DC01
烧结普通砖
240mm*115mm*53mm
国标

240000

2
风化砂
粗砂 0.075-2.36mm
国标
立方米
7350

3
河砂
中粗 2.4-3.0
国标
立方米
6100

4

合计



253450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单、营业执照。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税金、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资料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4.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1个月内支付乙方当月所供合格物资80%货款,当月剩余20%货款在6个月内无息付清。在此合同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费用与服务费用,乙方进行承兑、贴现、背书的,由此产生的贴息费、服务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出票后,因乙方迟延接收或迟延兑付,导致票据未能签收或未能兑付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票据、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
(2)供方须出具所有物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税票部分不能进行结算付款。
(3)供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安装验收合格后,凭需方出具的材料验收单,供需双方结算货款。
5.报价有效期: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
6.技术要求:见附1。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织单位
联系人:张瑶    电话:027-87258521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47号
需求单位
联系人:张伟东 电话:13545631531
邮箱:425083764@qq.com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后三乡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2026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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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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