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业主名称:
南昌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
南昌进贤县G70福银高速公路架桥互通立交工程-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工程造价鉴定辅助服务是否投资审批项目:
否
项目编号:
360125MA36X6GKX2606020915
服务类型:
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时限:
180
选取中介日期:
2026-06-08 09:00:00
项目规模:
投资额(¥40,000,000元)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金额说明:
1、评审费用(参照财政局收费标准)按项目审定金额分段累进加审减金额分段累进计算,付费标准按:基本付费:
(1)审定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下,基本付费按审定金额的2.0‰计算确定。
(2)审定金额在2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以下,基本付费按审定金额的1.8‰计算确定。
(3)审定金额在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以下,基本付费按审定金额的1.5‰计算确定。
(4)审定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含)以下,基本付费按审定金额的1.2‰计算确定。
(5)审定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至6000万元(含)以下,基本付费按审定金额的0.9‰计算确定。
(6)审定金额在6000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含)以下,基本付费按审定金额的0.6‰计算确定。
(7)审定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基本付费按审定金额的0.3‰计算确定。审减收费:(1)审减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下,审减付费按审减金额的4.0%计算确定。(2)审减金额在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以下,审减付费按审减金额的3.5%计算确定。(3)审减金额在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含)以下,审减付费按审减金额的3.0%计算确定。(4)审减金额在2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以下,审减付费按审减金额的2.5%计算确定。(5)审减金额在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以下,审减付费按审减金额的2.0%计算确定。(6)审减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审减付费按审减金额的1.5%计算确定
。2、评审项目按付费标准的70%计取。(总费用约7万)
洽谈时间:
3 (个工作日)
签订合同时间:
15 (个工作日)
合同备案时间:
5 (个工作日)
选取中介方式:
邀请直选+随机
邀请的中介:
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江西信永中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西国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西华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选企业名称:
江西华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选企业联系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紫阳大道3399号云中城B座27层
中选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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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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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6-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