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屏山县经开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园区道路二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
PSCSZ2026050001
标段名称
屏山县经开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园区道路二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编号
PSCSZ2026050001001
项目业主
屏山县兴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08315728987
招标人
屏山县兴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联系电话
08315728987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代理联系电话
开标地点
市交易中心三开标室
(一)
开标时间
2026-06-03 09:00:00
投标最高限价(元/%)
38954503.6
公示期
2026-06-08至2026-06-10
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情况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其他投标人评审情况
其他需公示的内容
由于投标人未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选择其联合体成员单位,致系统中评标结果公示等资料显示投标人均为四川隆景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拓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评标结果公示按其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进行修正公示。联合体投标单位名称:四川隆景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四川拓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设建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接收异议联系人
接收异议联方式
监督部门信息
项目审批部门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8315725276
行业主管部门
屏山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联系电话
08315728987
异议投诉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变更说明
由于投标人未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选择其联合体成员单位,致系统中评标结果公示等资料显示投标人均为四川隆景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拓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评标结果公示按其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进行修正公示。联合体投标单位名称:四川隆景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四川拓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设建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附件:
评审结果变更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