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总体技术方案响应情况 | 根据投标人提供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的总体技术方案(包括①现状分析;②互联网出口专线接入方案;③互联网测试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审: 1.总体技术方案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9分; 2.总体技术方案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 3.其他情况的,得0分。 |
| 2 | 业务持续性的解决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业务持续性的解决方案(包括①实施的方案;②保障安排;③业务中断时长)进行评审: 1.业务持续性方案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 2.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 3.其他情况得0分。 |
| 3 | 售后服务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培训”和“售后服务”制定的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方案(包括:①售后服务范围;②售后响应时间;③培训内容;④培训质量等内容)进行评审: 1.方案能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6分; 2.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 3.不提供或其他情况,得0分。 |
| 4 | 对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与采购需求“技术要求”中的内容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 1.每满足一个带“▲”条款(共计3个)要求的,得3分,最高得9分。 2.每满足一个一般条款(非“▲”号参数,共计10个)要求的,得0.5,最高得5分。 注: (1)技术参数按《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进行填写。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则以采购需求中要求的为准,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则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和服务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未填写或未响应的视为负偏离或不满足。 (2)为方便评审,建议在证明材料能体现技术参数处进行标识(如增加红色方框并写明对应的参数名称或参数序号)。 |
| 5 | 所提供专线平均丢包率测试情况 | 1.0<平均丢包率≤0.25%,得3分; 2.0.25%<平均丢包率≤0.5%,得2分; 3.0.5%<平均丢包率≤0.75%,得1分; 4.平均丢包率>0.75%,得0分; 注:提供测试结果记录或承诺,不提供不得分。 |
| 6 | 所提供专线平均时延测试情况 | 1.平均时延(ping)时间<10ms得3分; 2.10ms≤平均时延(ping)时间<15ms得2分; 3.15ms≤平均时延(ping)时间<20ms得1分; 4.平均时延(ping)时间>20ms得0分。 注:提供测试结果记录或承诺,不提供不得分。 |
| 7 | IP地址提供能力 | 根据投标人IPV4地址总数情况进行评审: 1.IPV4地址数量≥1亿个,得6分; 2.6500万个≤IPV4地址数量<1亿个,得3分; 3.IPV4地址数量<6500万个,得1分。 4.无提供或其他情况,得0分。 注:投标人在中国大陆拥有的IPv4地址总数,以国家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统计报告为准,需提供统计报告页面截图证明 |
| 8 | 基础网络光纤覆盖能力 | 根据投标人所用运营商在广州市内10G PON端口数量综合评分(单位:万个): 10G PON端口数量≥20,得6分; 10≤10G PON端口数量<20,得3分; 0<10G PON端口数量<10,得1分; 未提供证明及其它情况不得分。 注:须提供通信主管部门发布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如通管局、工信厅等),提供文件页面截图,否则不得分。如非运营商直接投标的需提供与拟使用运营商的合作承诺函,盖投标人公章。 |
| 9 | 网络线路运维管理能力 | 供应商具有网络线路维护及开发运维的能力,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有以下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名称可有差异,实质性内容满足即符合得分要求)。每提供一个满足要求的得2分,全部提供得10分 1.计算机网络管理; 2.全光网控制器传输网管; 3.运维数据治理; 4.光缆管理; 5.网络随流检测 注:1.同一软件著作权涵盖多个关键字的只算一个,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2.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取得的证书可得分。 3.如软件属于自行开发的,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应用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体现不了相关功能的,供应商须附书面功能说明)。 4.如软件属于购买(或租赁)的,须同时提供a.购买(或租赁)合同;b.购买(或租赁)结算发票复印件;c.所具备功能的说明。 5.提供承诺函,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投入上述软件系统。承诺可参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中《承诺函》格式(承诺函中需一一明确所投入的软件功能、配置到位时间) |
| 附件下载: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教学办公网络出口带宽服务招标文件(2026060502).zip 附件下载:采购委托代理协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