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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广东 清远
发布时间:2026-06-03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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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清远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2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6651001
项目名称:清远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清远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9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清远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950,000.00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内容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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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提供具备相关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清远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清远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4家,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6月03日 至 2026年06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6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线上提交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开标方式为云平台“远程电子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潜在投标人请同时在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5.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云平台“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本项目供应商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取得云平台回执、开标当天登陆供应商的账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示的时间内使用CA在自己的账号上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进行电子签章确认。
6.项目事宜联系邮箱:gimcczc2@126.com(邮件发出后请电话告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鹿鸣路清远大厦7楼
联系方式:0763-3389266(经办人:徐伟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联系方式:020-83541837,020-835470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工,郑工
电  话:020-83541837,020-83547060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3日
相关附件:
清远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招标文件(2026060302).zip
委托代理协议-清远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pdf
附件1:资格承诺函.docx

附件下载:清远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招标文件(2026060302).zip
附件下载:委托代理协议-清远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pdf
附件下载:附件1:资格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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