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西安国翼恒飞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69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283,000.00元 | 92.68 |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机扫队车辆维修(2026) | 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扫队⻋辆维修(2026) 1.实行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严格执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 3.优先为单位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4.未经同意不得将车辆转厂维修。 5.必须由具有合格资格的维修技术人员进行操作,保持车辆各种配件的完整性和卫生清洁,保证维修质量,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 6.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未经同意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7.已修好的车辆应在车辆维修清单上注明竣工时间、维修项目的材料名称、数量、单价、工时和维修总费用,以便审核和结算。 | 1.应切实做好检查、维修、保养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时间、维修保养部位及内容、更换零部件的名称数量及规格型号、维保所需收费材料、重要配件质保期等。每次维修、保养、试运转合格后,须经双方现场验收确认,并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作为费用结算依据。 1.1在特定的时段(如冬季扫雪、清雪除冰工作等),在必要的情况下建立应急小组,应急小组人员不得少于3人,随时处理车辆突发故障。 1.2对更换的配件及车辆各种检修明确质保时间,因配件质量问题或维修技术问题引发车辆次生故障,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3车辆发生大的故障,需先上报维修方案及初步评估维修费用,采购人在核实情况后方可维修。 1.4对于维修清单中未包含的维修项目,维修前需请示采购人,待采购人同意后需提供市场询价证明供采购人进行认知认价,确认无误后方可维修更换,结算时以市场价格结算。 1.5建立作业车辆建立详细的维修台账(含纸质版及电子档案),及时、如实记录好该车送修日期、公里数、大修次数、故障现象及维修内容等,实行一车一档制。 2.负责提供维修保养所需的润滑脂、稀油(液压油、齿轮油等),各种低值易耗品,如清洗油、条帚、扫帚、棉纱、手套、拖布、焊条、砂纸、氧气、乙炔气、氮气、二氧化碳等 (不限于这些);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必须自行配备其工作所需的维修工具(电动专用滤、加油工具,手、电动加脂工具,电焊机、千斤顶、硫化机、机械加工工具、起重吊索具等)、电气工具、红外线测温仪、工属具(供应商提供的工具必须用于采购人,严禁挪为他用,其提供的工具必须是安全可靠的工具)、劳保用品、办公设施、办公用品、通讯器材、一般性消耗材料、生产辅助用品。 3.对于维修更换件,能修复的要进行修复,对于必须委外的,由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委外。维修原则是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以修为主,以换为辅,无修复价值的由采购人确认。 4.在设备维修和故障抢修等工作开始前和结束后,应对维修现场进行必要的清扫和清理,确保活完场地净。 5.应向采购人提供应急服务预案,若设备发生故障,应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12小时(从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之时间节点起算)内解决问题,夜间、节假日或车辆出现疑难故障需在48小时内解决问题;如果因车辆维修不当所造成任何损失,供应商负责赔偿。 6.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维修和保养,更换或修复必要的磨损件,清洗、换油,清洗各润滑部位、更换润滑油、更换液压油、检查修理或更换电器部分,确保电器模块正常工作,检查设备的主要精度和技术性能状况、调整安装水平,排除隐患和故障,故障抢修,使设备技术状况(包括精度)全面达到完好标准的要求。 7.维修工作主要包括计划维修、预防维修、故障维修和故障抢修等。计划维修和预防维修是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并更换零配件,故障维修是指为解决设备故障,保证设备性能而进行的维修,具体工作量以实际为准。故障抢修是指为解决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而组织的维修,要求供应商能够在约定时间内根据故障情况到位并全面实施维修工作。 8.供应商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正品部件,如有特殊情况,需在与采购人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装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同时保证各种车辆基础零配件备货率达30%以上。如果供应商更换的部件在采购人确认的产品质保期内损坏,需免费更换、维修。供应商进行每一次车辆维修后,需保证返修率不得高于20%,同部位短期内如因维修不得当多次更换,需免费更换。 9.每次维保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若属于质保期内质量问题的,经查明不属于采购人责任的,供应商承诺给予免费及时维修或更换,且采购人有权按车辆管理制度进行相应处罚。若因车辆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操作不当而发生故障的,采购人支付费用,供应商予以修复。 10.车辆在维修过程中如有超出维保清单的配件,需经使用部门确认后方可进行维修、更换,最终以使用部门核定的费用确认单予以支付结算。 11.对已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的车辆需更换原厂配件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合格的配件进行更换;对已使用年限在5年以上的车辆因生产厂家无法提供配件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予以说明,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更换。 12.更换完的大型配件(金额超过1000元)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要移交给采购人留存。 13.供应商应具有足够宽敞的维修场地、停车场地、办公区域,同时应保证检测设备、维修所需设备齐全,数量充足,能充分保障维修高峰期的维修效率,以满足本项目需要。 | ⾃合同签订之⽇起1年 |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83,000.00 |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1、成交服务费按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标准计算,不足伍仟按伍仟元收取 。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服务计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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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机扫队车辆维修(2026) | 0.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 附件下载:机扫队车辆维修(2026)报价明细附件.pdf 附件下载:机扫队车辆维修(2026)(SXHT-(CS)2026040520260518001)-文件集.zip 附件下载: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西安国翼恒飞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