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182026000093
二、项目名称:监所医疗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成都市新津区急救指挥分中心) | 兴园十一路120号 | 680,000.00元 | 99.3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监所医疗服务):
服务类(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成都市新津区急救指挥分中心))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响应报价
| C04990000 | C04990000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监所医疗服务 | 对采购人看守所、拘留所被监管人员提供医疗、疾病预防、健康教育等医疗健康服务,24小时有医务人员值班。 |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置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者专业技术资格的医务人员驻所开展工作。 | 合同签订后提供服务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供应商派驻的医护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应当遵守包含但不限于《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看守所、拘留所监区工作人员管理规定和对被监管人员所内治疗、出所住院管理等规定 | 0' th:text='$detail['priceSummaryList'][0]['showValue']'>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永虹(采购人代表)、林萍、沈黎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10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1.5%收取,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合计为1.02万元。收款单位:四川翌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七支行;银行账号:5105 0147 9008 0000 0772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0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11826210200005526[2026]00129];
二、采购预算:70.3万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监狱企业发展、 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三、监督部门: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82520054;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镇武阳西路163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桥津上街300号
联系方式:028-82510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翌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1)3-3-713
联系方式:028-683608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老师
电话:028-68360871
四川翌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5日
相关附件:
监所医疗服务采购项目(N510118202600009320260522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