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001]FZHJ[GK]2026001-1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重点排放单位核查与复查(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梅岭观海B栋17层 | 386,000.00元 | 98.21 |
采购包2: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工业路451号科技商务大厦(鼓楼科技商务中心大厦)11层01办公 | 250,000.00元 | 97.66 |
采购包3: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A座10层 | 320,000.00元 | 97.22 |
采购包4: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上海同际碳资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958号331室 | 252,000.00元 | 97.1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2025年度重点排放单位核查与复查(合同包5)):
服务类(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025年度重点排放单位核查与复查(合同包5) | 2025年度重点排放单位核查与复查(合同包5) | 核查企业32家:钢铁行业15家,化工行业11家,造纸行业5、有色行业1家 | 按照环办气候函〔2026〕32号、闽环保大气〔2023〕1号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国家最新发布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和福建省相关通知要求开展 | 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中标人完成全部企业的核查工作并提交核查报告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材料。 | 项 | 按照环办气候函〔2026〕32号、闽环保大气〔2023〕1号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国家最新发布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和福建省相关通知要求开展 | 386,000.00 |
采购包2(2025年度重点排放单位核查与复查(合同包9)):
服务类(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2-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025年度重点排放单位核查与复查(合同包9) | 2025年度重点排放单位核查与复查(合同包9)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 | 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 | 250,000.00 |
采购包3(2025年度重点排放单位核查与复查(合同包10)):
服务类(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3-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025年度重点排放单位核查与复查(合同包10) | 2025年度重点排放单位核查与复查(合同包10) | 核查企业44家:陶瓷行业44家。 | 按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的要求,对重点排放单位提交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核查完成质量合格的核查报告。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企业的核查工作并提交核查报告及福建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要求的相关材料。 | 项 | 根据环办气候函〔2026〕32号、闽环保大气〔2023〕1号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 320,000.00 |
采购包4(2025年度重点排放单位核查与复查(合同包11)):
服务类(上海同际碳资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4-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025年度重点排放单位核查与复查(合同包11) | 2025年度重点排放单位核查与复查(合同包11) | 核查企业44家:陶瓷⾏业44家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全部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 | 项 | 符合国家及福建省碳排放核查技术规范 | 252,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肖盛 |
| 评审专家: | 杨亚利 、 陈明华 、 林晓晖 、 李永真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按照各合同包中标(成交)金额为基数,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按照以下标准并下浮20%执行,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0%,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专户:缴交账号:591907072110601;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四支行;开户名: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5年度重点排放单位核查与复查(合同包5):0.463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人
合同包22025年度重点排放单位核查与复查(合同包9):0.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人
合同包32025年度重点排放单位核查与复查(合同包10):0.38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人
合同包42025年度重点排放单位核查与复查(合同包11):0.302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包1: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采购包2: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采购包3: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环节中,其中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采购包2中标人,依据采购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形4,视为无效投标,本采购包的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余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均通过符合性审查;
采购包4: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环节中,其中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分别为采购包2、采购包3中标人,依据采购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形4,视为无效投标,本采购包的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余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均通过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
联系方式:18302387171、0591-8727271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宏杨新城1#楼18层办公A室
联系方式:185050708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珍蕾
电话:18505070852
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1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上海同际碳资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4: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上海同际碳资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4:中小企业声明函(上海同际碳资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