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编号:CR1101-XJ-2026-350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项目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比内容
1.物资需求表
钢材GC01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 1
| 高线
| HPB300φ6
| 吨
| 0.12
|
|
| 2
| 高线
| HPB300φ8
| 吨
| 3.52
|
|
| 3
| 螺纹钢
| HRB400Eφ10
| 吨
| 1.56
|
|
| 4
| 螺纹钢
| HRB400Eφ12
| 吨
| 20.98
|
|
| 5
| 螺纹钢
| HRB400Eφ14
| 吨
| 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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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螺纹钢
| HRB400Eφ16
| 吨
| 7.61
|
|
| 7
| 螺纹钢
| HRB400Eφ22
| 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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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螺纹钢
| HRB400Eφ28
| 吨
| 0.79
|
|
| 合计
| --
| --
| 37.66
|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0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试验费、安装费、调试费、保险费、装车费、税费、售后服务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满足设计图纸要求。
(3)满足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其他质量要求。
4.货物验收方式
(1)货物到工地后,需方应及时组织验收,供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送货清单、等资料。
(2)需方按规定取样检测,在需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7天内得出结论,检测合格则予以办理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并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3)采用地衡过磅计量时,货到工地后供需双方共同过磅,确认验收数量;盘条、盘螺过磅计量;其它钢材检尺、检支按理论重量计量,过磅复核。
计量规则:直径6-12mm钢筋的理论与实际过磅重量误差值不得超过±5.5%,直径14-20mm钢筋的理论与实际过磅重量误差值不得超过±4.5%,直径22-50mm钢筋的理论与实际过磅重量误差值不得超过±3.5%,型钢的理论与实际过磅重量误差值不得超过+3%~-5%。如经甲方复核超出以上允许误差范围,在甲方同意使用的情况下按实际过磅数量计量结算,如甲方不同意使用则乙方无条件退货。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15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1)本合同无预付款,每完成3次月度对账及过程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已入账款的75%;
(2)办理最终结算后6个月,甲方累计支付至已入账款的80%;
(3)办理最终结算后12个月,甲方累计支付至已入账款的97%;
(4)办理最终结算后24个月,甲方累计支付至已入账款的3%;
应付款按固定比例支付:50%银行转账,50%可采用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以及e订通(建行)、云数(中行/邮储)、航信(中行 / 微众 / 浙商)、简单汇(浙商 / 汉口)等供应链融资产品(统称融资票据)。
5.3融资票据产生的贴现利息、手续费、服务费、流转税费及全部衍生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4 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完成融资平台开户及接收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票据无法签发、交付的,甲方不担责,付款可顺延。
5.5甲方合法签发票据即视为对应款项付款义务履行完毕;乙方怠于接收、拒不配合的,不改变甲方已付款效力,不视为逾期。
5.6 融资票据对应款项付款日顺延至资金实际兑付至乙方账户,顺延期间不计违约金、利息及资金占用费。
6. 逾期付款特别约定6.1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甲方不承担逾期支付利息。
6.2 甲方超越合同约定支付期限的,仅甲方无免责事由且确属单方逾期付款的,按起诉当日欠付余额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LPR计算利息。
6.3除前述利息外,甲方不再承担逾期产生的其他费用及损失(含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停工损失、资金成本等)。
7.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省道S245线翁源县红岭路口至六里段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部
联 系 人:张松山
联系电话:18372292915邮箱:381251211@qq.com
到货地址: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江尾镇中村中村小学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省道S245线翁源县红岭路口至六里段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部施工工地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
联系电话:0710-3712384
五.源头生产厂家招募
为优化供应链体系、降低采购成本,实现规模化集中采购,我单位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各类物资具备稳定供货实力的源头生产厂家,我们致力于通过源头直采、减少中间环节的方式,与优质生产厂家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诚挚邀请有意向与我单位合作的生产厂家,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下方链接留下贵公司的相关信息,以便我们有采购需求时与您取得联系。
https://www.wjx.cn/vm/ws1Pd22.aspx
202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