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QXF(2026)-01-05(招标文件编号:LQXF(2026)-01-05)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消防救援局2026年全员职业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妇产儿童医院)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3段20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妇产儿童医院) | 成都市龙泉驿区消防救援局2026年全员职业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 为保障龙泉驿区消防救援局全体人员的身体健康,及早发现身体病灶,排除疾病隐患,确保战斗力,拟通过本次采购为全体人员进行体检,人数约为350人。最终按实际体检人数、体检项目和成交综合单价据实结算。 | 1.基础服务要求: (1)供应商要提供清晰准确的检前注意事项;供应商有义务协助采购人选择体检项目。 (2)对异常结果凡需进一步检查确诊的,由供应商向本人提出并给予安排,进一步检查的费用由需复检本人自行承担,费用不计入体检经费内。 (3)供应商应落实保密制度,对有可疑肿瘤或其它危害身体健康较大的疾病,由体检医生直接通知员工本人,以便及时就诊或进一步检查。 (4)供应商应提供所有参检人员的体检报告,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同签订后开展体检工作,体检工作应在60天内完成体检工作(体检人员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参加体检的,成交供应商应协商安排补检时间)。 | (1)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迟延履行,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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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秋宁、宋晓玉、葛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经与采购人协商,本磋商文件特别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1.5%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997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65,000.00元/年。本项目合同金额(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65,000.00元/年即合同期内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900.00元/人,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审。
本项目成交金额为1,894.80元/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龙泉驿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大道300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28-84882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6层7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联系方式:王子雄、曹晓宇、陈艳 028-85353312-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子雄、曹晓宇、陈艳
电 话: 028-85353312-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