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海东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东)
征集人地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南凉大街4号
征集人
联系人:徐老师
征集人联系方式:0972-8261208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海东市本级及县区预算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东政采框协(服务)2026-04号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乐都区、平安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互助土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海东市本级下的全部采购单位
采购需求:
| 序号 | 采购需求 | 最高限制单价 | 预估采购数量 |
| 1 | 海东市本级及县区预算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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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的条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具备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三类(含)以上维修企业备案或许可证明材料(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5.参加征集的个体工商户须具备的条件详情: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2)提供经营者身份证明;
(3)提供至少1名(含)以上工作人员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提供单位近三个月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有效的由单位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2025年度工商营业执照年审截图(本截图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征集。
7.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4个月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 间:2026年06月02日至2026年06月1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 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6月2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海东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详见征集文件
附件信息:
海东市本级级及县区预算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框架协议采购项目.doc60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