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拟对九龙山体育公园2024-2025年场馆运营服务项目(重新采购第1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九龙山体育公园2024-2025年场馆运营服务项目(重新采购第1次) 合同金额(元):4020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鹭湖文体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服务费用核减及支付方式调整 原合同要求: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402.00万元,按月结算,每月支付固定金额,期末根据考核结果扣减。 变更事项: 核减服务费用人民币73.70万元,核减后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328.30万元。 支付方式调整为:2025年11月19日至2026年4月18日期间,按原合同约定的33.5万元/月标准结算;2026年4月19日至2026年11月18日期间,按调整后的每月基础金额(前6个月为22.97万元/月,第7个月为22.98万元/月)结合每月考核结果的比例进行支付。 变更金额:核减73.7万元。 (二)人员配备数量调整 原合同要求:淡季(9月-次年5月)服务团队人员数量≥35人,旺季(6月-8月)≥53人。 变更事项:淡季人员数量调整为≥28人,旺季人员数量调整为≥45人。其中救生员数量保持不变(淡季≥11人,旺季≥28人)。 (三)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要求调整 原合同要求:每年举办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5次,其中国家级体育赛事不少于1次。 变更事项:将“国家级体育赛事不少于1次”调整为“省级体育赛事不少于1次”。 (四)其他说明 本补充协议未变更的条款,仍按原合同执行。 补充协议已明确因乙方未按要求履行赛事活动义务导致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财政预算削减原因,需变更合同金额,调整甲乙双方相关事权。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6月04日至2026年06月10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维雅德大厦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17-18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广场三路与清泉路交叉口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24楼 联系电话:0755-23338540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
| 合同编号 | YXHT-LHADL2024000182-A-202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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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名称 | 九龙山体育公园2025-2026年场馆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合同 | ||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5-11-18 00:00:00 |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