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 车辆资质与随车配备 | ● | (1)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投入自有产权车辆大型普通客车40座以上不少于6辆,大型普通客车23-40座不少于2辆,中型客车10≤座位数≤22座不少于2辆,小型客车1≤座位数≤7座不少于15辆。大中型客车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营运类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小型客车须提供《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表》及备案车辆明细、营运类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所有车辆证件所有人与供应商相一致。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 相应条款的全部要求,为采购人提供 具备合法运营资格、符合国家车辆安 全行驶技术标准与环保要求且安全性 能优良的车辆,并确保每台车辆随车 配备齐全有效的车辆钥匙、机动车行 驶证、当期有效保险单等证件,以及 备胎、三角警示牌、灭火器、反光背心等安全应急工具与设备,且在服务周期内持续保障车辆资质、证件、保险及安全装备的有效性,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 (1)提供自有产权大中型客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营运类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小型客车《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表》及备案车辆明细、营运类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服务车辆信息一览表》(含车牌号、车型、注册日期、保险信息等); (2)技术偏离表(加盖公章) |
| 3 | 车辆资质与随车配备 | ● | (1)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投入自有产权车辆大型普通客车40座以上不少于6辆,大型普通客车23-40座不少于2辆,中型客车10≤座位数≤22座不少于2辆,小型客车1≤座位数≤7座不少于15辆 。7座及以上客车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营运类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7座以下客车须提供《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表》及备案车辆明细、营运类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所有车辆证件所有人与供应商相一致。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 相应条款的全部要求,为采购人提供 具备合法运营资格、符合国家车辆安 全行驶技术标准与环保要求且安全性 能优良的车辆,并确保每台车辆随车 配备齐全有效的车辆钥匙、机动车行 驶证、当期有效保险单等证件,以及 备胎、三角警示牌、灭火器、反光背心等安全应急工具与设备,且在服务周期内持续保障车辆资质、证件、保险及安全装备的有效性,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 (1)提供自有产权7座及以上客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营运类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7座以下客车《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表》及备案车辆明细、营运类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服务车辆信息一览表》(含车牌号、车型、注册日期、保险信息等); (2)技术偏离表(加盖公章) |
| 车辆数量 | 15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投入自有产权车辆在25辆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加1分,满分15分。所提供的车辆证件需齐全、 清晰,如果不齐全、不清晰、行驶证与供应商不一致的不得分。 | 提供自有产权大中型客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营运类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小型客车《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表》及备案车辆明细、营运类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车辆证件所有人与供应商相一致。 |
| 车辆数量 | 15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投入自有产权车辆在25辆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加1分,满分15分。所提供的车辆证件需齐全、 清晰,如果不齐全、不清晰、行驶证与供应商不一致的不得分。 | 提供自有产权7座及以上客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营运类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7座以下客车《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表》及备案车辆明细、营运类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车辆证件所有人与供应商相一致。 |
| 附件下载:兰州大学管理学院2026年度用车服务采购项目校内磋商文件0603更正.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