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交易保证金(元) | 起始价(元) | 增幅价(元/次) |
| CQW2026032001 | 清远市清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物业资产包(一)的20年经营权 | 共365项,物业明细详见交易方案附件1。交易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竞得人可采用全额或贷款方式支付竞价成交款。采用全额支付房屋竞价成交款方式的,竞得人须在15个自然日内,自行打印竞价结果证明书,并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等文件,并按要求将竞价款等相关费用转账至指定账户,逾期则视为违约,没收保证金。采用贷款方式支付竞价成交款的,竞得人须在15个自然日内,自行打印竞价结果证明书,并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等文件,并按要求支付竞价成交款首期款。采用贷款方式支付房屋竞价成交款的意向竞买人,须提前前往有资质合格商业银行审核贷款资格。 竞得人竞得上述带租竞价的物业,应遵循原租赁合同,自物业经营权变更之日起的租金由竞得人收取。如竞得人单方终止合同,由竞得人按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原承租方并支付补偿金。 | 2000000 | 98342170 | 100000 |
| CQW2026032002 | 清远市清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物业资产包(二)的20年经营权 | 共679项,物业明细详见交易方案附件1。交易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竞得人可采用全额或贷款方式支付竞价成交款。采用全额支付房屋竞价成交款方式的,竞得人须在15个自然日内,自行打印竞价结果证明书,并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等文件,并按要求将竞价款等相关费用转账至指定账户,逾期则视为违约,没收保证金。采用贷款方式支付竞价成交款的,竞得人须在15个自然日内,自行打印竞价结果证明书,并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等文件,并按要求支付竞价成交款首期款。采用贷款方式支付房屋竞价成交款的意向竞买人,须提前前往有资质合格商业银行审核贷款资格。 竞得人竞得上述带租竞价的物业,应遵循原租赁合同,自物业经营权变更之日起的租金由竞得人收取。如竞得人单方终止合同,由竞得人按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原承租方并支付补偿金。 | 2000000 | 98986021 | 100000 |
| 合计:2宗 | 总金额:197328191元 | ||||
| 注:1.标的物交付条件均以当天交付现状为准,在提交竞价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交易文件并现场踏勘交易标的,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已知悉交易文件内容并自愿受其约束,对交易标的现状无异议。在竞得交易标的后,竞得人不得因对交易文件内容和交易标的现状存在异议而对抗成交结果。 2.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对标的建筑面积及装修现状视为认同,对标的竞价时现状(含缴纳税、费情况)视为知悉并接受,对竞价系统中,标的概况条件(含约束性条件)知悉,并视为接受。 3.标的名称及面积等信息以不动产权证登记为准。 4.标的起始价为经营权总金额,增幅价为经营权总增幅价。 | |||||
| 项目名称 | CQW2026032002国有产权项目交易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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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CQW2026032002 | ||
| 标的名称 | 清远市清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物业资产包(二)的20年经营权 | ||
| 标的编号 | CQW2026032002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