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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碳中和政府采购建筑广东新国家新型储能创新中心佛山南海实证基地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4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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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拨打咨询热线:400-000-2365 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1-440605-04-01-941801
| 招标条件
| 1.国家新型储能创新中心佛山南海实证基地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501-440605-04-01-941801批准(备案)建设。
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投资项目名称
| 国家新型储能创新中心佛山南海实证基地
| 招标项目名称
| 国家新型储能创新中心佛山南海实证基地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标段(包)名称
| 国家新型储能创新中心佛山南海实证基地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A08-440605-2026-0003-002-2026-01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大镇社区高速路以东大镇工业区二期地块
| 资金来源
| 其他
| 资金来源构成
| 其他资金: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 储能电站的设计建设规模为200MW/400MWh,包含储能系统工程、220kV升压站工程、220kV线路工程、对侧220kV间隔扩建工程及相关的光纤通信工程。
2.承包方式:
☑其它:2.1 勘察设计费:固定折率包干; 2.2 施工土建工程费:固定折率包干; 2.3 集采设备购置费: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2.4 施工安装工程费: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次招标内容为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上述建设规模、内容等最终以招标人批准方案和政府职能部门审核通过结果为准。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 招标内容
| 国家新型储能创新中心佛山南海实证基地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包括本项目涉及电网侧改扩建的沟通协调以及应由承包人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已另行委托的工作内容除外)。具体如下:
(1)勘察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地质勘察、水文气象分析、资料收集及现场勘查等。
(2)设计范围包括: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对本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含评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以及设计技术交底、配合施工图审查、配合竣工结(决)算(含审计)、施工过程跟踪、工程设计变更、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直至竣工验收结束为止的全部工作及设计协调服务、设计总体管理等。承包人需无条件完成或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各阶段必须的报批报建工作(含规划报建(若有)、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内容:场地平整、地基处理、建筑(含外墙装饰)、结构、储能工艺设备(含工艺设备、仪表、自控系统及安防系统软硬件等)、建筑给排水、消防工程、暖通工程、钢结构网架(若有)、渣土外运消纳(若有)、市政配套工程(含厂区道路、绿化、市政给排水、照明工程等);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包括高低压变配电、电房的设计,上述设计均须满足并通过供电主管部门的审查)等专业及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总承包。
(3)工程施工范围包括: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设备采购;按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及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的清单内容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全过程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的相关工作和编制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及其他配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全部的构筑物及电力设备和设施的试验(含绝缘试验、交接试验、预防性试验等),其中地基与基础检测、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第三方监测等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的相关检测监测工作)、试运行工作(整体工程调试、技术交底、运营培训及售后服务)、白蚁防治、项目规划放线、验线等;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竣工验收等。
| 工期(交货期)
| 工期: 220 日历天,其包括: 计划总工期:220个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10日历天;设计周期为35个日历天(含专家评审时间);施工工期为:140个日历天;项目达到整体完工验收合格且具备启动并网验收条件;竣工验收期:35个日历天,本项目全容量并网完成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联合验收合格。注:如遇电网政策或规则变更等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延期的,调试时间相应顺延;最终竣工验收日期以经监理人及发包人审核确定时间为准。
|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405,512,681.02(元)
| 投标保证金
| 500,000.00(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
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3家(含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约定。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设计师事务所除外]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 法人资格
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师事务所除外)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要求:
2.1 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2.2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2.3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4 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5 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 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4.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5. 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适用于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
6.2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要求](适用于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投标人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以退休、离职为由,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6.4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因“12个月内2次以上以退休、离职为由更换”或者“被项目建设单位经‘三重一大’会议集体决策认为不称职需要更换”情形,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6.5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以怀孕、产假、重病或者重伤为由,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但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该人员能够正常履职。(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6.6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7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若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的,则可以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7.1 对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2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投标人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以退休、离职为由,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7.3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因“12个月内2次以上以退休、离职为由更换”或者“被项目建设单位经‘三重一大’会议集体决策认为不称职需要更换”情形,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7.4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以怀孕、产假、重病或者重伤为由,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但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该人员能够正常履职。(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7.5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7.6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8.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若由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的,则可以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8.1 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要求]
8.2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8.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9.1 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2 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9.3 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4 目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9.5 目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名单。
10.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10.1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项目规模达到220kV或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0万元或以上的送变电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部分)业绩。需提供三类业绩证明材料:一是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其中之一);二是合同协议书/分包协议书(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其中之一);三是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其中之一)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由联合体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3.“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5.类似项目业绩的考察时间为最近5年。量化指标只能从工程造价、高度、长度、净宽、直径、建筑面积、库容、跨度、里程长度、等级、装机容量、流量、处理量、结构形式中选择1个,且不超过招标项目量化指标规模的80%(等级、结构形式除外)。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项目类别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执行。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评标办法
| 评标定标分离法(定量评审)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年06月05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06月25日09时00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06月25日09时00分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 开标时间
| 2026年06月25日09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206-2(具体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 广东泓清润储能有限公司
| 邮编
| 528231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大镇社区高速路以东大镇工业区地段民旺路9号自编号之二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15899573417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天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邮编
| 528000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3号佛山市电力科技产业中心4座6楼602室
| 项目代理联系人(项目负责人)
| 黄沛全、潘婉钊
| 联系电话
| 0757-82574654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7-86332429
| 投诉接收部门
|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1253005
| 投诉处理部门
|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7-86332429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工程质量要求:
4.1勘察质量要求:满足发包人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及规定的要求及深度。
4.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4.3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质量合格以上。
5.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026年06月04日
公告信息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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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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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名称
| 国家新型储能创新中心佛山南海实证基地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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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包)名称
| 国家新型储能创新中心佛山南海实证基地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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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8-12440600568266776A-20260527-00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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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相关附件附件名称 1招标公告签名审核版.pdf
附件名称 2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名称 3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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