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921]GXHJ[GK]2026001-1
二、项目名称:霞浦县公安局警营文化中心与警务宣传中心装修改造项目(信息化部分)(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 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南路19号 | 4,120,000.00元 | 霞浦县公安局警营文化中心与警务宣传中心装修改造项目(信息化部分)(总价):41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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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霞浦县公安局警营文化中心与警务宣传中心装修改造项目(信息化部分)):
货物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1-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霞浦县公安局警营文化中心与警务宣传中心装修改造项目(信息化) | 霞浦县公安局警营文化中心与警务宣传中心装修改造项目(信息化部分) | 详见投标报价清单 | 详见投标报价清单 | 1 | 批 | 4,120,000.0000 | 4,12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郜玉秋 |
| 评审专家: | 叶玉胜 、 林晓晖 、 黄雅珠 、 郑华龙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费率标准如下: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100-500万收费费率标准1.1%,代理服务费按以上收费标准的70%计取。中标人应按规定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收取。代理服务费账户:开户名: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 账号:3505016861070000444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霞浦县公安局警营文化中心与警务宣传中心装修改造项目(信息化部分):3.452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审,各投标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霞浦县公安局
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后墩渡船路1号
联系方式:0593-886511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6号德润广场13 幢1梯303 室
联系方式:0593-2850166/188593056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静
电话:0593-2850166/18859305696
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