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医疗
智慧城市
银行
物业
碳中和
政府采购
建筑
首页 /公告详情

广东惠公易土大亚湾001号

公告-招标公告
广东
发布时间:2026-06-03
内容详情
下文供建强金项用户参阅,如需查看更多内容或订阅项目信息,请
登录查看或 拨打咨询热线:400-000-2365
惠州市国有征地留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公告
惠公易土大亚湾[2026]001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4号)的规定,经批准,本社(惠州大亚湾区西区街上田村大岭股份合作经济社)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转让下列一宗国有征地留用地使用权。本次国有征地留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交易具体事务由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转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挂牌起始价及加价幅度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壹仟玖佰贰拾伍万壹仟肆佰元整(¥:1925.14万元),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万元)的整数倍。
三、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22日。
(二)网上挂牌竞买时间:2026年6月23日9时至2026年7月7日10时。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7日9时。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符合竞买资格的,均可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电子挂牌交易活动。
(一)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
(二)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之一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至报名日止未处罚完结的;
4、开发建设企业有违背转让/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情形且至报名日止未处罚完结的;
5、至报名日止仍拖欠政府地价款的。
五、竞买保证金
(一)该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佰捌拾伍万元(¥385万)。
(二)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转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确认并发出《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为准。
六、竞买申请
本次网上挂牌转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本次网上挂牌转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竞买申请人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即获得竞买报价权限。
七、竞买人电子报价及电子限时竞价
竞买人须详细阅读本宗地网上挂牌转让公告、竞买须知及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操作指南,熟练操作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按竞买规则进行电子报价及电子限时竞价。
八、确定成交候选人
本次网上挂牌转让为无底价挂牌,采取“价高者得”方式转让并确定成交候选人。
九、资格审查
成交候选人应在电子交易系统确定成交候选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书等材料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并竞买申请纸质材料提交至本合作经济社,由我合作经济社对竞买资格进行审查。本合作经济社收到纸质版和系统版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确定符合竞买资格的成交候选人为竞得人。
成交候选人资格审查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
(二)《竞价结果通知书》(加盖公章);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加盖公章);
(四)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申请竞买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授权他人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十、签订交易成交确认书、合作开发合同及转让合同
(一)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人确定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本社、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二)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与本社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及《转让合同》。
(三)竞得人竞得用地后10个工作日内凭挂牌成交确认书、合同书及竞得人资料到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分局用地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一、竞买保证金退还
竞得人与本合作经济社签订《合作开发合同》、《转让合同》后,可向本合作经济社和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申请退转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于电子挂牌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退还,竞得人应带齐如下相关资料到交易中心办理手续:
(一)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的说明;
(二)转让方同意竞买保证金退还转出的说明;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
(四)竞价结果通知书;
(五)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

二、违规责任
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候选人资格(或竞得资格),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二)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三)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四)无正当理由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五)无正当理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以村企合作方式开发项目用地,本社负责提供项目用地,竞得人负责提供整个项目的开发建设资金,在项目开发建设完成后,双方按《合作开发合同》约定的比例分配项目产权。
(二)项目竣工后,按25%:75%分配产权,即本社分得25%,竞得人分得75%。竞得人需按容积率计算物业面积并按25%分配给本社(若政府批准的容积率低于2.5,仍按2.5计算应分配给本社的产权并分配给本社);地下室面积及地上停车位等公摊面积和对应比例的物业配套等设施本社也按照以上比例分配。
(三)项目建成后,若无其他方承租本社分得的物业,则由竞得人以不低于11元/m²/月的不含税价格承租(即回租),且租赁期限为20年。首租期5年内租金不低于11元/㎡/月(不含税),竞得人按本社实际应分得的实体物业面积[计算公式为:容积率(不低于2.5,低于2.5按2.5计算)×地块面积×分配占比=本社实际应分配的实体物业面积]计算并支付租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六个月内,竞得人应与本社签署正式的租赁合同,并起算租金(租赁合同约定的装修免租期除外),回租期间由竞得人负责内外部装修并承担装修、装饰费用。
(四)除上述本社应分得物业以外,本社还有权享有按其所分得物业面积比例的其他配套设施(如车位及其他配套设施),除此之外其它建设的产权及收益全部归竞得人所有。
(五)本社所分得的物业以独立建设为主(规划建设方案双方代表签字生效)最终以政府审批通过的项目建设规划为准。
(六)竞得人应自《合作开发合同》签订后,应当设立项目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设立登记为准,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500万元)用于竞得土地并专门负责本项目的开发与建设;乙方摘得土地后,将项目公司25%的股权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甲方。在项目合作开发期间甲方占项目公司25%的股权,乙方占项目公司75%的股权。实缴注册资本必须用于本项目的开发与建设。
(七)地块建设期限
竞得人需自签订《合作开发合同》之日起30个月内完成建设并将应分配给本社的物业全部交付给本社使用。
(八)相关费用:
(1)项目用地开发建设过程中,涉及土地摘牌前的权属问题引发的纠纷由本社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
(2)竞得人负责承担投入项目用地开发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包括方案设计、规划报建、工程施工、基础设施配套等一切与项目工程建设有关的费用;承担项目用地地上构筑物、建筑物拆迁所需的费用;承担项目用地摘牌后过户应缴纳的各项税费;本社所分得物业办理产权证件所需缴纳的契税、维修基金及其它相关办证税费。
(3)自《合作开发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竞得人需向本社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九)本宗地块挂牌起始价和成交价为交易价格,并非成交价款。本社最终以《合作开发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关权益,不收取成交价款(本公告第十三条第(十二)点除外)。
(十)土地开发及使用规定。该宗地拟用于经营的产业类型为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投资强度≥9770元/平方米;单位产值≥10422元/平方米;单位税贡≥781元/平方米。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以附件《合作开发合同》为准。
(十二)若挂牌成交价高于起始价,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将成交价减去起始价后的款项支付给本合作经济社,支付方式由本合作经济社与竞得人另行协商约定。
(十三)本宗地网上挂牌转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电子交易系统网站(https://tdky.hzggzyjy.cn/)。申请人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挂牌转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
(十四)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十五)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挂牌转让公告、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六)该宗地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5〕13号)。

四、联系方式:
转让方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区西区街道办上田村大岭村小组
联系电话:13542786139
交易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区科技创新园创新大厦三楼
联系人:曾工、李工
联系电话:0752-5190887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
中国土地市场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的电子显示屏、惠州日报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号土地与矿业交易窗口。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2-7121029
惠州大亚湾区西区街大岭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6年6月2日
附表:网上挂牌转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建设指标

挂牌地块编号
土地
位置
用地编号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
宗地使用权面积
建筑系数
容积率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绿地率
机动车停车位(个)
土地使用年限
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
DYWZ2026001
大亚湾西区上田横岭地段
SHN-04-05-03
一类工业用地
15352㎡
15352㎡
≥40%
1.2-3.5
18422.4-53732
10%-20%
生产区设施按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0.3个,生产服务、行政办公配套区设施、非加工制造业的新业态厂房停车位按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0个。
50年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TJ[2025]022号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


公告信息
公告内容
公告信息
交易机构名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供应方式其他
招拍挂类型其他
项目名称惠公易土大亚湾[2026]001号
公告性质交易公告
统一交易标识码B01-124413006905190362-20260602-011920-0

公告内容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Copyright© www.coopa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8013967号-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32890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