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6-06-11 17: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6-30 0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06-30 09:00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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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德市海洋智造产业园项目(一期)施工已由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
东侨经发审[2026]1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园区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地方政府专项债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园区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宁德市门下产业园育仁支路南侧、育仁路西侧;
2.2.工程建设规模:
宁德市海洋智造产业园项目(一期)位于宁德市门下产业园育仁支路南侧、育仁路西侧。项目总用地面积1627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027.48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6482.9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919.94平方米。拟建设海洋生物技术现代化厂房(1-7F生产车间、8-9F研发检测车间)、综合楼、汽车充电站、机动车停车棚、非机动车停车棚等设施,并配置光伏储能系统,以及配套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系统、室外配套等工程,及门卫、围墙等附属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中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4.3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 中“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属大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由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37473389元(其中暂列金3980778元,暂估价800000元)本项目暂以预算价招标,后期以财审审定的控制价为准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①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闽建〔2017〕6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②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③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④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按建办市〔2021〕40号、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执行;⑤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投标截止前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50万元(根据《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2部门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宁建规〔2024〕2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24〕41号)文件规定:实行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属于免缴投标保证金的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附后),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年6月30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园区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3号楼2层,邮编:
352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3-6161572,
传真:
/
联系人:
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B区,邮编:
352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3-2026869,
传真:
/
联系人:
刘宇航(项目负责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
4009980000、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宁德市闽东中路建设科技大厦8楼
联系电话:
0593-299013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宁德市镜台山路 9 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
联系电话:
0593-2290807
附件:
招标文件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