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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市金湖县黎城街道健康路29号黎城办公用房公开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淮安
发布时间:2026-06-0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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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金湖县黎城街道健康路29号黎城办公用房公开转让公告

交易项目名称
淮安市金湖县黎城街道健康路29号黎城办公用房公开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ZZCQ2026060300106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6月4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6年7月3日
批准单位
金湖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文件
金湖县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登记表
转让人名称
淮安市金鑫投资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物概况
序号
坐落
层数
建筑面积
1
金湖县黎城街道健康路29号
5层,本次为第1-2层
474.25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清华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清华评报字[2026]A04001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金湖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评估基准日
2026年4月1日
资产估价
151.26万元
转让挂牌价格
151.26万元
特别事项说明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房产,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房产实际情况;
2.本次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受让方参加竞买;
3.受让方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房产变更登记等手续;
4.转让房产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上述房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房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6.意向受让方应接受转让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转让合同》或要求转让方承担赔偿责任;
7.意向受让方应保证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导致转让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还应承担给转让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数字人民币的通知>>(淮协调办发[2023]33号)要求,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项目交易成交价款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产权交易双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前开通数字人民币账户,便于数字人民币结算交易价款。
钱包单位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淮安东湖支行
钱包ID:0092116339400007
9.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转让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人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不得竞拍标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4.意向受让方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的不诚信名录(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受让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6.如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注:以上承诺书为报名申请材料中要求提供的“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具体内容,原件须单位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签名按指印后上传至报名系统中。
备查文件
1.批准处置文件
2.产权相关证明
3.评估报告
4.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5.转让合同(样本)
 
 
其他说明

一、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单位内部同意参与本次受让的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意向受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意向承租登记表》请见附件。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受让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登录易交易平台(www.ejy365.com)进行注册报名。
注册会员您可以参考:如何注册会员?项目报名您可以参考:如何报名?
报名时,需要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详见报名如何上传附件:报名如何上传附件;
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易交易400客服,
联系电话:4008289082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意向受让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易交易系统上向意向受让方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三)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与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以确定正式参加受让,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受让方在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并按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签转让合同或拒付成交价款或放弃转让的,该行为构成违约,交易中心将根据转让方申请,将受让方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划转转让方,补偿转让方损失。
(五)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件规定向出租方和承租方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六)为确保您及时掌握产权交易全流程进展,请在公告截止日后持续关注易交易产权交易系统,以便第一时间接收后续产权交易资格审核通知、网络竞价等重要信息。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孙女士(交易中心)
朱女士(转让方)
联系电话
0517-86981535
13655235323
投诉电话
0517-80996051
 附件:1.公告附件: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docx
           2.公告附件:承诺书.doc
           3.公告附件:转让合同样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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