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秦汉新城2026年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xxxq.sxggzyjy.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1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HZB-2026-118
项目名称:秦汉新城2026年环境监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 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合同包2(大气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 大气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合同包3(生态环境监督性监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3-1 |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 生态环境监督性监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合同包4(生态环境应急监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4-1 |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 生态环境应急监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包2(大气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包3(生态环境监督性监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包4(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负责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系统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纸质方式留存。);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2(大气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负责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系统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纸质方式留存。);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3(生态环境监督性监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负责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系统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纸质方式留存。);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4(生态环境应急监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负责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系统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纸质方式留存。);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6月03日 至 2026年06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xxxq.sxggzyjy.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6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xxxq.sxggzyjy.cn/)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6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xqggzyjy.cn:8081/BidOpening-XQGC/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监狱企业。
2.本项目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xqggzyjy.cn:8081/BidOpening-XQGC/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3.网上投标确认流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西咸新区)(http://xxxq.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选择本项目选择“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确认。
4.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选择本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交易文件下载”即可下载该项目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限内(即发售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西咸新区)平台系统,直接下载采购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5.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6.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电子交易平台-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签章加密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西咸新区)。关于使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的相关事项详见“http://xxxq.sxggzyjy.cn/xwzx/002002/20210721/d7421699-e891-4f40-b441-dccc415e05b3.html”内容。供应商须线上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化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开标时解密及磋商报价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兰池大道中段秦汉新城管委会
联系方式:02933185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天禾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尚稷路8989号西安服务外包产业园创新孵化中心B座2层
联系方式:029-89150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话:029-89150039
陕西中天禾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2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