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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园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
发布时间:2026-06-0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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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服务协议。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地址: 怀化国际汽车城支四路以东,使用面积: 4410㎡。
第二条 服务内容(甲方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1、物业共用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  ;     
2、公共区域的绿化修剪及清洁卫生服务;
  3、园区道路车辆停放的管理;
4、业主单位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理服务;
5、园区水电费代收代付,突发停水停电故障排查服务;
6、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7、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8、业主委托的其他有偿的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规章。
2、制止违反物业管理规章的行为,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警告、制止、索赔、起诉等措施。
4、负责上述第二条物业服务内容事项。
5、承诺协调政府修建供水加压站,解除用水高峰期无水可用的窘境。
  
(二)乙方权利义务。
1、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占用、损坏或擅自移动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监控、路灯等公用设施设备。
(2)占用园区主干道、消防通道、人行道停放车辆,违章搭建等。
(3)在公司红线周围以外占用绿地,毁坏绿化,损坏、涂画公共标志和建筑小品。
(4)随意倾倒、堆放、丢弃垃圾或杂物。
(5)擅自在共用部位或公共场所悬挂、张贴、涂写、刻画、设立广告牌。
(6)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甲方根据下述约定,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1、2026年物业费管理服务费标准暂按0.55元/平方米/月:2426元/月收取以后随行就市。
2、物业管理费中包含了以下费用:
(1)管理服务人员的办公经费、工资、福利费等;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维护(小修)费用;
(3)物业管理公共区域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费用;
(4)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财产险、公共责任险费用。
3、物业管理服务费计收时间为 2026 年 1月 1日起至2031年12月31日收取。缴费方式为半年缴,计14556元/半年,每年6月25日、12月25日前缴纳。
4、代收电费:按主管部门要求及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制定收费标准收取,已安装充值电表的进行电费预充,没有安装预充电表的按照实际用电量计算,并需要交纳   /   的电费押金,交费方式为每月一交,每月25日前交纳上月费用。
5、代收水费:按主管部门要求及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制定收费标准收取,根据实际用水量计算,缴费方式为每月一交,每月25日前交纳上月费用。
6、其他有偿服务,按照事先约定好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结算方式为每月结算,每月25日前结清上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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