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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26-2028年广州市公安局集体食堂食材配送项目(CZ2026-0583)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公告-招标公告
广东
发布时间:2026-06-06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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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2026-058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8年广州市公安局集体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5-26,更正为:2026-06-12。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6-09 09:00:00,更正为:2026-06-23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6-09 09:00:00,更正为:2026-06-23 09:00:00。
一、类型:修改;位置:第四章 评标-
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采购包1
原文:

投标人配送检测情况 (9.0分)
投标人提供202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以检测报告日期为准),且检测结果为合格(或符合或达标或未检出或其他同等结论,如检测项目出现“-”“/”类结论的不计分,检测报告需带有CMA标志): ①蔬菜类:检测项≥15项,包括但不限于:重金属、啶虫脒、吡虫啉、嘧霉胺、苯醚甲环唑、异菌脲; ②水果类:检测项≥15项,包括但不限于:重金属、氧乐果、克百威、甲基异柳磷、三氯杀螨醇、杀虫脒; ③禽肉类:检测项≥15项,包括但不限于:重金属、氯霉素、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呋喃它酮代谢物; ④蛋类:检测项≥15项,包括但不限于:重金属、大肠菌群、沙门氏菌、氯霉素、氟苯尼考、恩诺沙星; ⑤畜肉类:检测项≥15项,包括但不限于:重金属、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氯霉素、磺胺类; ⑥水产类:检测项≥15项,包括但不限于:重金属、孔雀石绿、氯霉素、甲基汞(以Hg计)、五氯酚酸钠; ⑦食用油类:检测项≥8项,包括但不限于:重金属、过氧化值,酸价(以KOH计)、苯并〔ɑ〕芘,黄曲霉毒素B1; ⑧干货类:检测项≥15项,包括但不限于:阿斯巴甜、丁硫克百威、毒虫畏、甲氧滴滴涕、安赛蜜; ⑨大米类:检测项≥10项,包括但不限于:重金属、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苯并〔ɑ〕芘;
(一)每一个品类提供任意一月的一份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得1分;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投标人提供具备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报告需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报告: ①报告中检测依据须有明确的检测标准,一般为获得CMA资质认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IEC、ISO、ITU等国际标准,以及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相关文件。提供报告中检测标准在该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证明,须提供在以下官方平台之一的查询结果:①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网上查询(http://cma.cnca.cn/cma/solr/tBzAbilitySearch/list?flag=hide);②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③该机构发证的省/市市场监管局信息公示平台官网。报告中的检测标准与查询结果均须一一对应,并提供截图证明。 ②以下几种情形视为无效报告:
(1)在检验报告中“检验依据”或“检验项目”栏内具体项目标注“*”、“★”、“▲”及类似符号,并在检验报告中声明标注以上符号的检验检测项目超出或未获得CMA资质认定,相关数据不具备公正性。
(2)检验报告的“检验检测依据/标准”栏未注明具体检验检测方法或标准,或标注“根据企业委托”或“企业技术要求”等类似表述检验检测的 。
(3)在检验报告中声明“检验检测数据由委托方提供,缺乏机构自身检测验证”等类似内容
。2、检验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需为投标人;3、检测项中,重金属检测范围为铅、总汞、镉、铬、无机砷5类,每检测1类计为1项;4、以上资料,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者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做不得分处理。

现文:

投标人配送检测情况 (9.0分)
投标人承诺:中标履约供货期间,所供蔬菜类、畜肉类、禽肉类、水产类、水果类、蛋类、食用油类、干货类、大米类等全品类食材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质量控制;采购人有权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产品抽样,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将抽检样品送至具备资质、可出具有效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抽检项目如下:
(1)蔬菜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敌敌畏、六六
六、氧乐果、As、Pb、Hg ),承诺完整的,得1分;
(2)畜肉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Cd、Pb ),承诺完整的,得1分;
(3)禽肉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氯霉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 ),承诺完整的,得1分;
(4)水产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孔雀石绿、氯霉素、Hg ),承诺完整的,得1分;
(5)水果类(检测项目须包括但不限于:铅、镉、久效磷),承诺完整的,得1分;
(6)蛋类(检测项目须包括但不限于:苏丹红Ⅰ、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Ⅳ),承诺完整的,得1分;
(7)干货类(检测项目须包括但不限于:铅、镉、毒虫畏)承诺完整的,得1分;
(8)大米类(检测项目须包括但不限于:铅、汞、砷、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苯并〔ɑ〕芘),承诺完整的,得1分;
(9)食用油类(检测项目须包括但不限于:过氧化值、酸价(以KOH计)、铅、砷),承诺完整的,得1分。注: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承诺不完整的,不得分。

原文:

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配备情况 (8.0分)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团队人员须为正式员工,且具备有效健康证明,在此基础上:1.项目经理具备5年(含)以上食材配送服务管理经验,得3分;2.项目负责人每获得1个食材配送服务委托单位给予的服务质量正面评价(指评价结果为“满意”“优秀”等类似好评,或评价总分达到满分的90%以上)得1分,如管理经验涉及非现就职单位,属于既往工作单位项目,投标人以声明函形式作为佐证材料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累计得3分;3.食品安全管理团队中每有1人具有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或第三方专业培训机构等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明得1分,本小项最高累计得2分。本评审项最高累计得8分。
备注:
(1)同时提供:①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单位人员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凭证(①投保单或②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③通过“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及②医疗机构盖章的有效期内的人员健康证明扫描件作为该名人员系投标人正式员工且具有有效健康证明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中标后提供。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无法辨认的,该人员不予计分。
(2)评审小项1: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项目经理食材配送服务管理项目清单(至少列明项目名称、服务委托方名称、服务内容简述、服务起始日期、服务终止日期、服务委托方项目经办人及联系方式,格式自拟)作为证明材料。
(3)评审小项2:同时提供①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双方名称、服务内容、合同双方盖章、合同签订日期等)扫描件、②项目合同甲方或合同甲方内设管理部门盖章的服务评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履约评价表、表扬信、感谢信、奖状、牌匾,评价期限须在合同有效期内,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扫描件或实拍照片。同一合同甲方或合同甲方不同内设管理部门提供的多项评价材料仅按一项评价计算。如管理经验涉及非现就职单位,属于既往工作单位项目,投标人以声明函形式作为佐证材料。
(4)评审小项3:提供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或第三方专业培训机构等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明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5)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不齐全、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不予计分。

现文:

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配备情况 (8.0分)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团队人员须为正式员工,且具备有效健康证明,在此基础上:1.项目负责人具备5年(含)以上食材配送服务管理经验,得3分;2.项目负责人每获得1个食材配送服务委托单位给予的服务质量正面评价(指评价结果为“满意”“优秀”等类似好评,或评价总分达到满分的90%以上)得1分,如管理经验涉及非现就职单位,属于既往工作单位项目,投标人以声明函形式作为佐证材料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累计得3分;3.食品安全管理团队中每有1人具有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或第三方专业培训机构等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明得1分,本小项最高累计得2分。本评审项最高累计得8分。
备注:
(1)同时提供:①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单位人员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凭证(①投保单或②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③通过“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及②医疗机构盖章的有效期内的人员健康证明扫描件作为该名人员系投标人正式员工且具有有效健康证明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中标后提供。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无法辨认的,该人员不予计分。
(2)评审小项1: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项目负责人食材配送服务管理项目清单(至少列明项目名称、服务委托方名称、服务内容简述、服务起始日期、服务终止日期、服务委托方项目经办人及联系方式,格式自拟)作为证明材料。
(3)评审小项2:同时提供①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双方名称、服务内容、合同双方盖章、合同签订日期等)扫描件、②项目合同甲方或合同甲方内设管理部门盖章的服务评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履约评价表、表扬信、感谢信、奖状、牌匾,评价期限须在合同有效期内,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扫描件或实拍照片。同一合同甲方或合同甲方不同内设管理部门提供的多项评价材料仅按一项评价计算。如管理经验涉及非现就职单位,属于既往工作单位项目,投标人以声明函形式作为佐证材料。
(4)评审小项3:提供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或第三方专业培训机构等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明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5)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不齐全、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不予计分。

原文:

车辆情况 (7.0分)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投入冷藏配送车辆(自有或租赁均可)及配套的监控管理系统,具体要求如下:
(1)配置车辆数量满足采购需求基本要求(3辆)得3分,每增加1辆,得1分,最高得2分;不满足采购需求基本要求(3辆)的不得分。注:①自有车辆须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扫描件、《道路运输证》及实物照片;租赁车辆的除上述要求外,还须提供租赁合同、租期内任一期发票及支付凭证,租赁有效期必须在本项目的服务期内,如不在服务期内,需承诺如获中标,将延续租赁期直至涵盖本项目服务期;②拟投入本项目的冷藏车必须为原装冷藏车辆,不接受由普通车辆改装后的冷藏车。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上述车辆均具备北斗定位系统及厢体里安装摄像头(需满足或者优于400万像素高清,具备夜视功能、存储卡等功能)并能看清楚厢体内安放的物品,且为本项目配置监控管理系统,整个食材配送过程全程监控,能查看拟投入本项目配送车辆24小时/天的配送行程及厢体内的监控视频,上述信息能存储1个月),并提供对应承诺函,同意接受采购人不定期检查监管,得2分。

现文:

车辆情况 (7.0分)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投入冷藏配送车辆(自有或租赁均可)及配套的监控管理系统,具体要求如下:
(1)配置车辆数量满足采购需求基本要求(3辆)得3分,每增加1辆,得1分,最高得2分;不满足采购需求基本要求(3辆)的不得分。注:①自有车辆须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扫描件及实物照片;租赁车辆的除上述要求外,还须提供租赁合同、租期内任一期发票及支付凭证,租赁有效期必须在本项目的服务期内,如不在服务期内,需承诺如获中标,将延续租赁期直至涵盖本项目服务期;②拟投入本项目的冷藏车必须为原装冷藏车辆,不接受由普通车辆改装后的冷藏车。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③投标人承诺拟投入本项目车辆须符合广州车辆限行政策,并提供对应承诺函。
(2)投标人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上述车辆均具备北斗定位系统及厢体里安装摄像头(需满足或者优于400万像素高清,具备夜视功能、存储卡等功能)并能看清楚厢体内安放的物品,且为本项目配置监控管理系统,整个食材配送过程全程监控,能查看拟投入本项目配送车辆24小时/天的配送行程及厢体内的监控视频,上述信息能存储1个月),并提供对应承诺函,同意接受采购人不定期检查监管,得2分。

二、类型:修改;位置:第四章 评标-
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采购包2
原文:

投标人配送检测情况 (9.0分)
投标人提供202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以检测报告日期为准),且检测结果为合格(或符合或达标或未检出或其他同等结论,如检测项目出现“-”“/”类结论的不计分,检测报告需带有CMA标志): ①蔬菜类:检测项≥15项,包括但不限于:重金属、啶虫脒、吡虫啉、嘧霉胺、苯醚甲环唑、异菌脲; ②水果类:检测项≥15项,包括但不限于:重金属、氧乐果、克百威、甲基异柳磷、三氯杀螨醇、杀虫脒; ③禽肉类:检测项≥15项,包括但不限于:重金属、氯霉素、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呋喃它酮代谢物; ④蛋类:检测项≥15项,包括但不限于:重金属、大肠菌群、沙门氏菌、氯霉素、氟苯尼考、恩诺沙星; ⑤畜肉类:检测项≥15项,包括但不限于:重金属、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氯霉素、磺胺类; ⑥水产类:检测项≥15项,包括但不限于:重金属、孔雀石绿、氯霉素、甲基汞(以Hg计)、五氯酚酸钠; ⑦食用油类:检测项≥8项,包括但不限于:重金属、过氧化值,酸价(以KOH计)、苯并〔ɑ〕芘,黄曲霉毒素B1; ⑧干货类:检测项≥15项,包括但不限于:阿斯巴甜、丁硫克百威、毒虫畏、甲氧滴滴涕、安赛蜜; ⑨大米类:检测项≥10项,包括但不限于:重金属、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苯并〔ɑ〕芘;
(一)每一个品类提供任意一月的一份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得1分;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投标人提供具备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报告需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报告: ①报告中检测依据须有明确的检测标准,一般为获得CMA资质认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IEC、ISO、ITU等国际标准,以及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相关文件。提供报告中检测标准在该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证明,须提供在以下官方平台之一的查询结果:①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网上查询(http://cma.cnca.cn/cma/solr/tBzAbilitySearch/list?flag=hide);②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③该机构发证的省/市市场监管局信息公示平台官网。报告中的检测标准与查询结果均须一一对应,并提供截图证明。 ②以下几种情形视为无效报告:
(1)在检验报告中“检验依据”或“检验项目”栏内具体项目标注“*”、“★”、“▲”及类似符号,并在检验报告中声明标注以上符号的检验检测项目超出或未获得CMA资质认定,相关数据不具备公正性。
(2)检验报告的“检验检测依据/标准”栏未注明具体检验检测方法或标准,或标注“根据企业委托”或“企业技术要求”等类似表述检验检测的 。
(3)在检验报告中声明“检验检测数据由委托方提供,缺乏机构自身检测验证”等类似内容
。2、检验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需为投标人;3、检测项中,重金属检测范围为铅、总汞、镉、铬、无机砷5类,每检测1类计为1项;4、以上资料,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者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做不得分处理。

现文:

投标人配送检测情况 (9.0分)
投标人承诺:中标履约供货期间,所供蔬菜类、畜肉类、禽肉类、水产类、水果类、蛋类、食用油类、干货类、大米类等全品类食材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质量控制;采购人有权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产品抽样,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将抽检样品送至具备资质、可出具有效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抽检项目如下:
(1)蔬菜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敌敌畏、六六
六、氧乐果、As、Pb、Hg ),承诺完整的,得1分;
(2)畜肉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Cd、Pb ),承诺完整的,得1分;
(3)禽肉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氯霉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 ),承诺完整的,得1分;
(4)水产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孔雀石绿、氯霉素、Hg ),承诺完整的,得1分;
(5)水果类(检测项目须包括但不限于:铅、镉、久效磷),承诺完整的,得1分;
(6)蛋类(检测项目须包括但不限于:苏丹红Ⅰ、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Ⅳ),承诺完整的,得1分;
(7)干货类(检测项目须包括但不限于:铅、镉、毒虫畏)承诺完整的,得1分;
(8)大米类(检测项目须包括但不限于:铅、汞、砷、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苯并〔ɑ〕芘),承诺完整的,得1分;
(9)食用油类(检测项目须包括但不限于:过氧化值、酸价(以KOH计)、铅、砷),承诺完整的,得1分。注: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承诺不完整的,不得分。

原文:

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配备情况 (8.0分)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团队人员须为正式员工,且具备有效健康证明,在此基础上:1.项目经理具备5年(含)以上食材配送服务管理经验,得3分;2.项目负责人每获得1个食材配送服务委托单位给予的服务质量正面评价(指评价结果为“满意”“优秀”等类似好评,或评价总分达到满分的90%以上)得1分,如管理经验涉及非现就职单位,属于既往工作单位项目,投标人以声明函形式作为佐证材料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累计得3分;3.食品安全管理团队中每有1人具有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或第三方专业培训机构等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明得1分,本小项最高累计得2分。本评审项最高累计得8分。
备注:
(1)同时提供:①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单位人员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凭证(①投保单或②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③通过“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及②医疗机构盖章的有效期内的人员健康证明扫描件作为该名人员系投标人正式员工且具有有效健康证明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中标后提供。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无法辨认的,该人员不予计分。
(2)评审小项1: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项目经理食材配送服务管理项目清单(至少列明项目名称、服务委托方名称、服务内容简述、服务起始日期、服务终止日期、服务委托方项目经办人及联系方式,格式自拟)作为证明材料。
(3)评审小项2:同时提供①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双方名称、服务内容、合同双方盖章、合同签订日期等)扫描件、②项目合同甲方或合同甲方内设管理部门盖章的服务评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履约评价表、表扬信、感谢信、奖状、牌匾,评价期限须在合同有效期内,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扫描件或实拍照片。同一合同甲方或合同甲方不同内设管理部门提供的多项评价材料仅按一项评价计算。如管理经验涉及非现就职单位,属于既往工作单位项目,投标人以声明函形式作为佐证材料。
(4)评审小项3:提供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或第三方专业培训机构等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明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5)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不齐全、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不予计分。

现文:

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配备情况 (8.0分)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团队人员须为正式员工,且具备有效健康证明,在此基础上:1.项目负责人具备5年(含)以上食材配送服务管理经验,得3分;2.项目负责人每获得1个食材配送服务委托单位给予的服务质量正面评价(指评价结果为“满意”“优秀”等类似好评,或评价总分达到满分的90%以上)得1分,如管理经验涉及非现就职单位,属于既往工作单位项目,投标人以声明函形式作为佐证材料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累计得3分;3.食品安全管理团队中每有1人具有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或第三方专业培训机构等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明得1分,本小项最高累计得2分。本评审项最高累计得8分。
备注:
(1)同时提供:①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单位人员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凭证(①投保单或②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③通过“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及②医疗机构盖章的有效期内的人员健康证明扫描件作为该名人员系投标人正式员工且具有有效健康证明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中标后提供。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无法辨认的,该人员不予计分。
(2)评审小项1: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项目负责人食材配送服务管理项目清单(至少列明项目名称、服务委托方名称、服务内容简述、服务起始日期、服务终止日期、服务委托方项目经办人及联系方式,格式自拟)作为证明材料。
(3)评审小项2:同时提供①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双方名称、服务内容、合同双方盖章、合同签订日期等)扫描件、②项目合同甲方或合同甲方内设管理部门盖章的服务评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履约评价表、表扬信、感谢信、奖状、牌匾,评价期限须在合同有效期内,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扫描件或实拍照片。同一合同甲方或合同甲方不同内设管理部门提供的多项评价材料仅按一项评价计算。如管理经验涉及非现就职单位,属于既往工作单位项目,投标人以声明函形式作为佐证材料。
(4)评审小项3:提供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或第三方专业培训机构等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明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5)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不齐全、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不予计分。

原文:

车辆情况 (7.0分)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投入冷藏配送车辆(自有或租赁均可)及配套的监控管理系统,具体要求如下:
(1)配置车辆数量满足采购需求基本要求(3辆)得3分,每增加1辆,得1分,最高得2分;不满足采购需求基本要求(3辆)的不得分。注:①自有车辆须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扫描件、《道路运输证》及实物照片;租赁车辆的除上述要求外,还须提供租赁合同、租期内任一期发票及支付凭证,租赁有效期必须在本项目的服务期内,如不在服务期内,需承诺如获中标,将延续租赁期直至涵盖本项目服务期;②拟投入本项目的冷藏车必须为原装冷藏车辆,不接受由普通车辆改装后的冷藏车。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上述车辆均具备北斗定位系统及厢体里安装摄像头(需满足或者优于400万像素高清,具备夜视功能、存储卡等功能)并能看清楚厢体内安放的物品,且为本项目配置监控管理系统,整个食材配送过程全程监控,能查看拟投入本项目配送车辆24小时/天的配送行程及厢体内的监控视频,上述信息能存储1个月),并提供对应承诺函,同意接受采购人不定期检查监管,得2分。

现文:

车辆情况 (7.0分)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投入冷藏配送车辆(自有或租赁均可)及配套的监控管理系统,具体要求如下:
(1)配置车辆数量满足采购需求基本要求(3辆)得3分,每增加1辆,得1分,最高得2分;不满足采购需求基本要求(3辆)的不得分。注:①自有车辆须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扫描件及实物照片;租赁车辆的除上述要求外,还须提供租赁合同、租期内任一期发票及支付凭证,租赁有效期必须在本项目的服务期内,如不在服务期内,需承诺如获中标,将延续租赁期直至涵盖本项目服务期;②拟投入本项目的冷藏车必须为原装冷藏车辆,不接受由普通车辆改装后的冷藏车。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③投标人承诺拟投入本项目车辆须符合广州车辆限行政策,并提供对应承诺函。
(2)投标人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上述车辆均具备北斗定位系统及厢体里安装摄像头(需满足或者优于400万像素高清,具备夜视功能、存储卡等功能)并能看清楚厢体内安放的物品,且为本项目配置监控管理系统,整个食材配送过程全程监控,能查看拟投入本项目配送车辆24小时/天的配送行程及厢体内的监控视频,上述信息能存储1个月),并提供对应承诺函,同意接受采购人不定期检查监管,得2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公安局
地 址:广州市起义路200号
联系方式:831181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
联系方式:28866119;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子瑜(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 话:28866119;28866163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6月05日
相关附件:
2026-2028年广州市公安局集体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文件(2026060501).zip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采购包2).docx
广州市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pdf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采购包1).docx
第二章 采购需求.docx
第五章 合同文本.docx

公告信息
公告内容
相关附件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8年广州市公安局集体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CZ2026-0583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相关附件附件名称 1广州市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pdf
附件名称 2实质性响应一览表(采购包1).docx
附件名称 3实质性响应一览表(采购包2).docx
附件名称 4第二章 采购需求.docx
附件名称 5第五章 合同文本.docx
附件名称 62026-2028年广州市公安局集体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文件(2026060501).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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