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淅川县2025年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项目 | ||||
| 项目编号 | E4113261326001829 | ||||
| 招标单位 | 淅川县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淅川县移民服务中心) | ||||
| 行政监督 | 淅川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淅川县水利局 | ||||
| 代理机构 | 河南云成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定标时间 | 2026年6月5日 | ||||
| 定标地点 | 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评标室 | ||||
| 定标办法 | 核查随机法 | ||||
| 核查对象 及内容 | 核查对象:南阳市建筑公司、河南方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航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正扬建设有限公司、河南广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八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召县丹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天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仁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核查内容: 1、信用信息: (一)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二)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 (四)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2、履约能力: (一)资质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视为该项核查未通过; (二)项目经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视为该项核查未通过; (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视为该项核查未通过; (四)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视为该项核查未通过。 3、其他:定标委员会经核查发现中标候选人确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情形的,应当否决相应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 ||||
| 核查未通 过名单 | 无 | ||||
| 标段名称 | 中标人 名称 | 中标金额 | 项目经理及 执业证书编号 | 计划工期 | 质量要求 |
| 淅川县2025年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项目第1标段 | 河南广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小写:22735550.14元 大写:贰仟贰佰柒拾叁万伍仟伍佰伍拾元壹角肆分 | 高峰 豫241202152617 | 180日历天 |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及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 序号 | 受理部门 | 受理渠道 |
| 1 | 招标人 (异议受理) | 招标人:淅川县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淅川县移民服务中心) 地址:淅川县东风路中段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0377-69259977 |
| 2 |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受理) | 监督部门: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代码:114113260060422285 联系人:凌先生 地 址:淅川县丹江大道南段 联系电话:0377-60202212 监督部门:淅川县水利局 监管部门代码:11411326006042156C 地 址:淅川县健康路中段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7-69231168 |
备注: 1、异议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通过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或者直接向招标人(线下)提出,鼓励线上办理,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投诉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或者直接向行政监督部门(线下)投诉,鼓励线上办理。 3、无异议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4、投诉要求:投诉需包含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5、异议前置程序:对中标(定标)结果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的,方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处理期间不计入前述10日投诉时限。 6、投诉处理时限: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