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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广陵数字农业示范园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扬州
发布时间:2026-06-0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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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数字农业示范园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GLFFJSZ2026010013
工程名称
广陵数字农业示范园项目
招标人名称
扬州广合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企业投资
工程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沙头镇沙头村
工程规模
用地总面积约171亩,其中:农业设施面积约89807.1m2(约134.7亩),包括种植智能化玻璃温室(作物种植生产设施)1栋面积约84636.2m2,种植配套(作物种植生产辅助设施)1栋面积约4426.9m2,生产辅助设施1栋面积约744m2,看护房1座,检验检疫监测1座。数字化管理系统、视频监控及物联网系统、食品安全溯源系统以及新媒体电子商务平台。(以上数值为预计数值,在设计时允许稍微偏差,但应执行相关国家、省、市及地方性的相关规范要求)。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GLFFJSZ2026010013001002 广陵数字农业示范园项目监理 公开招标 188.3 2026-06-04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6-06-05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陵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90060188000184641
计划开工时间
2026年06月25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27年06月24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26-06-05 公告结束时间
2026-06-12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广陵数字农业示范园项目(项目名称)
广陵数字农业示范园项目监理(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GLFFJSZ2026010013001002(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陵数字农业示范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广陵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广数备[2025]93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广合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广陵数字农业示范园项目(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广陵数字农业示范园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沙头镇沙头村
2.3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用地总面积约171亩,其中:农业设施面积约89807.1㎡(约134.7亩),包括种植智能化玻璃温室(作物种植生产设施)1栋面积约84636.2㎡,种植配套(作物种植生产辅助设施)1栋面积约4426.9㎡,生产辅助设施1栋面积约744㎡,看护房1座,检验检疫监测1座。数字化管理系统、视频监控及物联网系统、食品安全溯源系统以及新媒体电子商务平台。(以上数值为预计数值,在设计时允许稍微偏差,但应执行相关国家、省、市及地方性的相关规范要求)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188.3万元
2.6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广陵数字农业示范园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监理业务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投资控制;
(2)工期控制;
(3)质量控制;
(4)信息管理;
(5)合同管理;
(6)安全管理;
(7)组织协调;
(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7 监理服务期: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3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要求:3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要求:1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要求:2人,专业要求为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电子信息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管理或工程监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4人;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扬建工【2011】36号文规定。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3.4.2其他:
a、投标人须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03月至2026年05月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 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b、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c、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 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 ”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
d、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总分 100 分。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10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四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从以下方法×、方法×(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
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3(1)
投标报价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1分,每高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100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12 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18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 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
8.2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8.3因招标公告模板设置原因,相关内容及说法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附件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扬州广合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食品科技园5号楼9楼
联系人:蒋骁
联系人:陈素
电话:0514-80318817电话:13390611164
传真:项目负责人:胡丹
邮编:225000
传真:
电子邮箱:364171617@qq.com邮编:225000
电子邮箱:370138746@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广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4-82887197
10.3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 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陈素、
联系电话:13390611164、通讯地址: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食品科技园5号楼9楼918;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扬州市广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14-82887197。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 交易平台(投标人) ”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 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 联系人
蒋骁
传真
电话
19951815082
邮编
225000 E-mail
36417161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食品科技园5号楼9楼 联系人
陈素
传真
电话
13390611164
邮编
225000 E-mail
370138746@qq.com
相关附件 广陵数字农业示范园项目(最新施工图).zip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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