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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厂区道路保洁洒水抑尘Ⅱ标段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辽宁 鞍山
发布时间:2026-06-06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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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厂区道路保洁洒水抑尘Ⅱ标段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厂区道路保洁洒水抑尘Ⅱ标段服务项目PGSHGSFGZHD260605294233招标人为攀钢集团生活服务有限公司运营保障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厂区道路保洁洒水抑尘Ⅱ标段服务项目
2.2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直接采购
2.3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
2.提供一年内(202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来类似业绩一份(提供合同及对应的发票,发票无需全额),类似业绩是指道路保洁或洒水或抑尘项目的业绩。
3.配备道路保洁人员不低于12名,提供人员花名册及对应的购买雇主责任意外伤害保险票据,该保险单中应有不低于12名的人员名单。
3.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6月05日23时00分2026年06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26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网络#、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攀钢集团生活服务有限公司运营保障中心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
大渡口北街4号
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
杨华东
联系人:
王海同
电话:
18089584208
电话:
0812-3381965
8.  异议渠道通过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向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并附必要的证明文件。
异议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28-87543859
电子邮箱:lihairong@ansteel.com.cn
 
9.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10.  其他事项   
(1)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短信后,应尽快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缴纳,否则可能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2)开发票
联系电话:028-87703792
 
(3)本项目时间计算以24小时为1日。
 
(4)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开标后无不可抗力原因撤销投标文件的视为弃标,按非正当理由弃标行为进行处罚;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弃标人还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5)本项目评审规则详见公开附件,其它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及本项目附件要求。
 
(6)请投标方务必上传《鞍钢集团采购廉洁诚信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7)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申请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申请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申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做废标处理;被认定为恶意竞争的,还将判定为“投标活动异常关联”。
 
(8)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首页”“重要通知”、“系统通知”栏目中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规定”等发布内容,是本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认真阅读。
 
(9)平台中显示的税率作为计算中标服务费的依据。
2026年06月05日
                                                                    公章Epoint
 
附件:附件4: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厂区道路保洁洒水抑尘Ⅱ标段实施方案模板.docx附件2: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厂区道路保洁洒水抑尘Ⅱ标段服务项目合同.docx附件1:评审办法(公开招标).docx物料清单附件.pdf附件3: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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