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修改公告 (市交易中心) NO.2025G90地块主体建筑及附属工程施工总承包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JYFJ2600203-04SGGH
| 项目名称: | NO.2025G90地块主体建筑及附属工程施工总承包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6月05日 17: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NO.2025G90地块主体建筑及附属工程施工总承包答疑说明
(一)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计划开工日期修改为:2026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修改为:2029年4月1日,具体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修改为:银行保函,具体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2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修改为:658673521.55元。
4、合同其他调整,具体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二)投标人疑问回复:
1、请提供支护图纸。
回复:答疑提供。
2、招标文件中开工日期为:2026年6月20日 ; 可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前后时间对不上?
回复:答疑修改,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3、办公区生活区临建搭设场地是否有指定位置。
回复:发包人无指定位置。
4、请招标人明确用于本工程建设的临时用电接驳点位置与容量参数、临时用水接驳点位置与接驳管径参数、排污点位置。
回复:临电接驳点1台630KVA箱变,位于项目红线内东南角位置;临水接驳点位于河西大街以北、同进大厦西侧未出让商业地块以南中部停车场范围绿化带内,管径80;排水排污位置由投标人自行踏勘向相关行政主管部分征询;
5、未见基坑支护相关图纸,土方开挖深度及剖面需要提供。
回复:答疑提供。
6、缺少地勘报告。
回复:答疑提供。
7、招标文件中: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6-24 09:30:00。计划开工日期:2026-06-20,是否时间有误。
回复:答疑修改,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8、现场燕山路一侧河流(红旗北河)上桥梁承重能力需要提供。
回复:由投标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并办理相关使用手续;
9、招标文件中,示范区关键节点所述是2#楼、7#楼~11#楼及地下室展示范围同时进行土方开挖,还是有先后施工顺序,是否有确切的时间日期节点要求。
回复:7#~11#楼为首批范围同步开挖;2#楼在第二批次开挖;具体以支护养护到期具备开挖条件后;
10、招标范围涉及土石方工程,能否提供基坑支护图纸以便细化土方开挖工况和编制土方开挖方案;
回复:答疑提供。
11、降水工程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回复: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2、能否提供临水、临电接驳点位和容量,以便进行大临布设和测算水电容量。
回复:临电接驳点1台630KVA箱变,位于项目红线内东南角位置;临水接驳点位于河西大街以北、同进大厦西侧未出让商业地块以南中部停车场范围绿化带内,管径80;排水排污位置由投标人自行踏勘向相关行政主管部分征询。
13、招标文件中计划开工日期:2026-06-20,开标时间:2026-06-24,请问开工日期是否调整
回复:答疑修改,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14、请提供基坑支护图纸
回复:答疑提供。
15、请提供现状围挡及大门定位CAD版图纸
回复:请投标人现场踏勘,以实际现状为准;
16、招标文件中计划开工日期:2026-06-20,计划竣工日期:2029-03-21,计划工期:1005日历天,上述工期是否包含桩基施工工期、基坑支护施工工期、精装修施工工期。
回复:桩基及基坑支护已进场施工,本工期含精装修施工工期。
17、场地西侧空地是否可作为办公生活区使用?是否涉及租赁费用?
回复:招标人不提供临设场地,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办理相关手续,费用自行考虑。
18、附件19《G90项目展示区布置及标准》中,
(1)“红线外临时道路修建”描述为“项目正西侧红线外道路面积对应约为138m×6m(项目西侧基坑回填后修建临时道路)”,但附图中红色框线标识范围为138m×16m,请问道路宽度以何为准?
回复:宽度以138m×6m为准。
19、同上附件中,
(2)“临时道路借用及管理费分摊”描述为“目前项目南侧、西侧已设置围挡进行分隔,并于燕山路、河西大街出入口设置岗亭。”请提供现有钢结构围挡、岗亭、大门的平面定位图,以及基础、结构、面层等做法图纸(DWG格式)。
回复:此岗亭为同进大厦物业所有,管控道路出入口使用。与项目的出入口大门及实名制出入口无关,项目大门及实名制出入口单独设置。临时钢结构围挡、大门的平面定位请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20、开工日期以哪个分部分项工程开始计算?是否包含水平支撑、土方开挖等工序?
回复:开工日期以甲方确认的开工令或施工许可证为准,包含了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序。
21、请提供地质勘察报告及基坑支护设计图纸。
回复:答疑提供。
22、招标工程量清单》第六节“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中,
(一)“大型土石方工程”土方分项第9条描述:“开挖过程中需注意对地源井的保护,不得造成堵塞、破坏、偏移等问题。”请提供地源井的定位等相关信息或图纸。
回复:招标图纸中已提供地源井图纸。
23、请提供项目现场整体(非示范区临电)的临时用电接入点位置及容量。
回复:临电接驳点1台630KVA箱变,位于项目红线内东南角位置;
24、请提供项目现场整体(非示范区临水)的临时用水接入点位置及管径。
回复:临水接驳点位于河西大街以北、同进大厦西侧未出让商业地块以南中部停车场范围绿化带内,管径80。
25、进度计划中开工日期为2026年6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29年3月21日,工期为1005日历天,但实际计算为1006日历天,请问以何为准?
回复:按答疑文件执行。
26、项目东侧大门外设有一处景观桥,请提供该桥的限载参数。
回复:此桥梁因承载问题,不得作为项目出入口使用。
27、示范区内各楼层、首展景观及二展景观的完工时间节点是否有具体要求?
回复:以土建移交工作面后45~60天,具体以项目部要求为准。
28、建筑图中各墙体未区分混凝土实心砖、ALC墙板、陶粒混凝土隔墙板,请提供工业化或装配式相关图纸,以明确不同材质墙体的施工范围。
回复:详见图纸设计总说明。
29、招标文件中合同文本部分第6.1.6条:项目开工前,发包人已完成项目临时围挡及大门工作(临时围挡及大门建造费用从承包人结算价款中扣除,扣除金额以发包人确认的审定价为准)。此审定价的标准是什么?目前是否可给出一个参考价格呢?
回复:约120万,后期以结算审核金额为准。
30、本项目存在市级观摩,费用30万包干,需满足建设单位观摩要求,承包人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结算时若未发生,扣除此部分费用。建设单位具体要求如何界定?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5.1工程质量要求。
31、因本项目地块内支护桩边线距用地红线局部仅约2米,施工期间需临时借用同进大厦物业所辖半幅道路作为施工通道。目前项目南侧、西侧已设置围挡进行分隔,并于燕山路、河西大街出入口设置岗亭。为保障借用期间道路使用秩序及安全管理,双方约定由总承包单位承担共用区域物业管理费用,费用标准为10000元/月,计费周期30个月,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上述费用由总承包单位按年度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公司在收到款项后向总承包单位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计费周期30个月是总价包干了,还是按照项目实际施工工期进行调整计取?
回复:计费周期30个月包干。
32、能否提供地质勘察报告?
回复:答疑提供。
33、能否提供基坑支护图纸?
回复:答疑提供。
34、东侧临近燕山路的大门是否可以使用?桥的通行荷载是多少?
回复:此桥梁因承载问题,不得作为项目出入口使用。
35、楠溪江西街和河西大道的大门是否移交施工方使用?
回复:是。
36、临时变压器是否在地块东南角?请提供变压器型号。
回复:红线内东南角,仅提供1台630KVA箱变,如容量不足,需中标单位在投标时综合考虑。
37、请提供临时用水接驳口及型号,以及排水、排污水井。
回复:临水接驳点位于河西大街以北、同进大厦西侧未出让商业地块以南中部停车场范围绿化带内,管径80;排水排污位置由投标人自行踏勘向相关行政主管部分征询,不得作为项目出入口使用。
38、转固完成后是否签订补充协议请明确。
回复:总包预算核对完成后,形成总包预算报告。
39、可否提供监理合同?
回复:否。
40、为准确报价,可否提供临时围挡及大门的费用暂估价作为参考。
回复:约120万,后期以结算审核金额为准。
41、“合同签订且承包人按规定向发包人提交了预付款担保后,承包人进场且完成所有的开工准备(含生活区、办公区、智慧工地、实名制、临排、质安监手续等),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成品保护方案经监理甲方批准后,及主要材料设备合同签订完毕,红线内外施工道路硬化完成,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后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等,以下同)5%的工程预付款;另50%的预付款在项目示范区对外开放时予以支付。”“5%的工程预付款”是否有误。
回复:已修改,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4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暂估价供应商或分包人,招标前发包人和承包人是否需要共同编制招标文件?
回复:已修改,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43、以下条款与国家标准不符,是否按照标准调整?
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透露工程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消防工程系统为 3 年,其它水电安装设备为2年;
(5)供热及供冷为 3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约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回复:已修改,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44、信息价中目前只有10-14钢筋,无直径 12 三级钢,是否按照10-14钢筋调整。
回复:投标人根据自身水平综合考虑报价,材料调差中的钢筋规格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45、电梯品牌中可否增加通力、日立、富士通?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46、钢筋品牌中可否增加中天、冷钢。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47、人防工程标志标识招控价33500元是否有误。
回复:已修改,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48、夹心混凝土外墙混凝土型号C25与主体结构标号存在差异,如使用拉缝板外墙有开裂渗水风险,可否改为主体结构标号,与主体结构一起浇筑。
回复:以招标图为准。
49、可否协调告知附近可用的临建场地。
回复: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办理相关手续,发包人不提供,费用自行考虑。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24日 09:30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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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奥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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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南京长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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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建邺区建设局, 025-86466189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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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1001831002529004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