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质等级要求 |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经营范围须包括汽车维修二类及以上,项目种类包含大中型客车维修及小型车维修。 |
| 业绩要求 |
| 近3年(2023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企事业单位车辆维修服务业绩。 |
| 信誉要求 |
| 投标人在近1年内(2025年6月1日至)不曾在车辆维修服务合同中因违约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车辆维修合同被解除。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累计金额高的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的相关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已标价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业绩: 30分 服务方案: 4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 标 价: 3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3.6.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情形的(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执行人查询)、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形的(均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的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 分 标 准 | |
| 2.2.4 (1) | 业绩 | 3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8分; 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6分,最高加12分。 | |
| 2.2.4 (2) | 服务方案 (40分) | 整体服务方案 | 20分 |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完善详细,能够完全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得16.0-20.0分; 服务方案合理比较详细,能够较好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得12.0-16.0分; 服务方案一般,基本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得12.0分。 |
| 综合实力 | 10分 | 投标人对自身实力、维修人员配备进行描述: 人员经验丰富、实力强,得8.0-10.0分; 人员经验较丰富、实力较强,得6.0-8.0分; 人员经验一般、实力一般,得6.0分。 | ||
| 服务承诺、后续服务安排及保证措施 | 10分 | 投标人应对服务承诺、后续服务安排及保证措施等情况进行描述: 有针对性且完整合理,得8.0-10.0分。 较合理,满足服务要求,得6.0-8.0分 基本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得6.0分。 | ||
| 2.2.4 (3) | 评标价 | 3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30;E1=0.2;E2=0.1。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评标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 合计 | 10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