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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科创集团产业园类 REITs 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计划管理人暨销售机构的选聘项目|
| 项目编号: | 国企招采-2026-406 | 交易分类: | 服务类|
| 监督部门: | 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监督部门
联系人: | 张老师|
|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 0371-60601020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科创集团产业园类REITs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计划管理人暨销售机构的选聘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科创集团产业园类REITs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计划管理人暨销售机构的选聘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科创集团产业园类REITs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计划管理人暨销售机构的选聘项目
2.2 招标编号:国企招采-2026-406
2.3 项目需求:以保障招标人顺利发行类REITs项目为目的,包括项目相关的融资咨询服务、组织项目团队、中介机构选聘、组织销售机构进行市场询价、交易结构及产品方案设计、开展尽职调查、编制申报材料、及时、准确、充分的完成申报材料及申报方案并主动反馈相关信息意见的回复。完成申报或备案、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合理,存续期产品管理及服务、终止清算等。满足国家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并尽可能降低发行成本,且余额包销及其他所需计划管理人及销售机构负责完成的所有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
发行规模:申报发行金额预计25亿元(含)人民币,具体发行金额以招标人实际使用需求及监管机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2.4 招标范围:拟选聘类REITs资产证券化项目计划管理人1名,计划管理人同时作为本项目的销售机构。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融资咨询服务:对甲方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提出切实可行的发行方案,包括资产筛选、交易结构、确定基础资产规模及现金流、增信措施、财务影响等,优化甲方资债结构,降低发行综合成本;协助甲方分析本项目所涉及的法律、财务、经营风险,提出对策和建议;协助甲方与其年审会计师沟通类REITs会计处理问题。
(2)选聘中介机构:负责选聘本项目(含存续期)必备中介机构,具体包括且不限于:评估机构、评级机构、律师等其他项目推进必备机构(原始权益人由招标人指定的主体担任,不需中标人选聘)。中介机构按招标人要求决定是否与招标人或其下属子公司、中标人共同签订三方服务协议。
(3)尽职调查:负责牵头组织各中介机构依法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协调整体工作进度。
(4)申报材料编制、申报及发行服务:负责编制计划说明书及其他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主管机关要求的必要文件;负责统筹资产支持证券申报工作,包括拟定工作时间表协调:审计机构、评估机构、评级机构、律师、税务咨询等中介机构的工作进度等;设计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方案,包括: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方式、发行范围及对象、收益分配方式及风险核流程、答复审核反馈问题;牵头组织本次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等工作,为本次融资寻找合格投资者。
(5)存续期服务:产品存续期内,管理人应协调存续期服务机构,履行信息披露等相关法规和合同要求的职责和义务;除定期的相关信息披露外,在存续期内协助甲方及相关方就影响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的外部因素、不可抗力及发行人自身因素引起的重大变化或重大事项,根据计划说明书的约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负责组织中介机构开展跟踪评估、评级工作;根据项目需要,负责组织开展专项计划、赎回、转售、清算等工作;根据专项计划文件约定需履行存续期管理责任的其他事项。管理人应按照法规规定和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约定,履行信息披露等职责。
(6)提供满足监管机构认可发行所需各类文本,以及为满足监管机构发行要求和投资人要求所需的所有相关服务。根据监管规则要求,所需计划管理人及销售机构负责完成的其他所有工作。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本专项计划终止清算之日。
2.6 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要求及招标人的需求要求。
2.7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2.8 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2.9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到位。
2.10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提供承诺书)。
3.2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 《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证券期货业务范围须体现“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承销与保荐”)。
3.3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6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
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可自成立之日起提供或提供公司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 截止目前,投标人不存在因债券承销业务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业协会、交易所/交易商协会等监管机构的重大行政处罚且被暂停承销业务资格的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 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包括单位行贿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查询、项目负责人行贿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时间为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4. 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8日09时00分至2026年6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需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6月29日09时00分。
5.3 投标文件电子版的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逾期未解密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应将本项目要求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在投标文件中附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宾大道金融广场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1-60601019
招标代理机构:中昱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海东路与第八大街建海国际中心A座6层
联 系 人:王先生周女士
电 话:0371-86623881
邮 箱:892349050@qq.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电 话:0371-60601020
邮 箱:
kcjtfxgl@163.com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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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2-03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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