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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宁夏中卫工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经一路站营区院内路面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宁夏 中卫
发布时间:2026-06-0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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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宁夏中卫工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经一路站营区院内路面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H-2026-ZC-021
项目名称:宁夏中卫工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经一路站营区院内路面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9.39945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9.39945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历天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技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监狱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村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161号);
(6)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要求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相关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
(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开评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7)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8)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10)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采购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须按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05日  至 2026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不见面电子标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认证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获得帮助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首页快捷入口“CA 办理 ”模块查看。
2.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 ”方式,供应商开标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远程响应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 ”。②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供应商),如有疑问,致电 0951-6891120。
3.竞争性磋商两轮报价,第一轮的磋商报价为响应文件中所填报的金额,磋商小组根据项目评审情况有可能会在系统内依次与供应商进行在线交流磋商(请各供应商磋商前准备好摄像头及麦克风并提前调试好设备用以连线交流磋商,是否进行在线交流磋商由磋商小组根据项目评审情况决定。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在线进行第二轮报价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5.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鸣沙路63号        
联系方式:何进洋 0955-7072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与上海路十字路口和信创展中心5层            
联系方式:刘涛 15595100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进洋
电 话:  0955-707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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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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