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标人自2021年5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2个食品接触用环氧树脂面层施工业绩,且每个合同的金额均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提供:投标人须提供能够证明上述业绩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应至少包含合同双方信息、签订日期、能体现食品接触用环氧树脂面层相关内容、合同金额核心内容)、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等等效证明文件)。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注: (1)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
| 投标方在投标时必须提供选定的环氧树脂涂料成品及无碱玻纤布品牌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要求如下: (1)所有防腐材料都应满足食品接触材料要求,无毒、无味、坚固、耐腐蚀、易清洗。 (2)检测报告。投标人的方案中使用的环氧树脂涂料成品(环氧树脂与固化剂反应结合后送检)、无碱玻纤布需提供2023年5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有检测资质)检测报告。其中,无碱玻纤布仅需进行塑化剂检测;环氧树脂涂料成品检测要求如下:若检测报告的出具日期在2025年9月16日(含当日)之后,则该检测报告需满足不得检出GB31604.30—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标准表A.1中规定的19种常用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双酚A迁移量不得检出;环氧氯丙烷不得检出;重金属要求总迁移量应符合GB 4806.1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的要求,其中铅、镉、砷不得检出。若检测报告的出具日期在2025年9月16日之前,则该检测报告需满足不得检出GB31604.3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标准表A.1中18种常用的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双酚A迁移量不得检出;环氧氯丙烷不得检出;重金属要求总迁移量应符合GB 4806.1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的要求,其中铅、镉、砷不得检出。 |
| 投标方在投标时必须提供选定的环氧树脂涂料成品及无碱玻纤布品牌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要求如下: (1)所有防腐材料都应满足食品接触材料要求,无毒、无味、坚固、耐腐蚀、易清洗。 (2)检测报告。投标人的方案中使用的环氧树脂涂料成品(环氧树脂与固化剂反应结合后送检)、无碱玻纤布需提供2023年5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有检测资质)检测报告。其中,无碱玻纤布仅需进行塑化剂检测;环氧树脂涂料成品检测要求如下:若检测报告的出具日期在2025年9月16日(含当日)之后,则该检测报告需满足不得检出GB31604.30—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标准表A.1中规定的19种常用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双酚A迁移量不得检出;环氧氯丙烷不得检出;重金属要求总迁移量应符合GB 4806.1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的要求,其中铅、镉、砷不得检出。若检测报告的出具日期在2025年9月16日之前,则该检测报告需满足不得检出GB31604.3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标准表A.1中18种常用的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双酚A迁移量不得检出;环氧氯丙烷不得检出;重金属要求总迁移量应符合GB 4806.1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的要求,其中铅、镉、砷不得检出。 |
| (1)在提供出厂检测合格报告后,对来料进行样板施工; (2)样板送检。在双方见证下将制作样品送检,所有检测中至少应包括19种常用的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迁移量不得检出,双酚A迁移量不得检出,环氧氯丙烷不得检出;重金属要求总迁移量应符合GB 4806.1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的要求,其中铅、镉、砷不得检出。 |
| (1)在施工过程中和施工完毕后,由招标人对所施工工程随机进行抽样送检。 (2)环氧树脂涂料(环氧树脂、固化剂、无碱玻纤布)和环氧树脂涂料成品应满足食品接触材料要求,环氧树脂涂料成品无毒、无味、坚固、密封不渗漏、不龟裂脱落、易清洗。 (3)环氧树脂涂料成品耐腐蚀,耐盐浓度不小于21%的盐水腐蚀,耐酸碱值3≤PH≤10的盐水腐蚀。 (4)环氧树脂涂料成品应满足GB31604.30—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邻苯二甲酸酯类 化合物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标准表A.1中19种常用的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迁移量不得检出,双酚A迁移量不得检出,环氧氯丙烷不得检出;重金属要求总迁移量应符合GB 4806.1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的要求,其中铅、镉、砷不得检出。 (5)成品其他检验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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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外观检测:需在涂层完全固化后,在光线充足的条件下进行。主要依靠目视和手感,从正前方、侧面等多个角度观察,检查应遵循从上到下、从内到外的顺序,确保全覆盖。 2.厚度检测:参考(GB 50212—2014)《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规定厚度应≥1.2mm,使用超声波涂层测厚仪进行检测,检测结果≥1.2mm即为合格。注:厚度检测仪由招标方自行提供。 3.硬度检测:采用GB/T 6739-2022《色漆和清漆 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中铅笔硬度法标准,规定硬度应≥2H,使用2H铅笔配合硬度计在腌池表面划过,检测无划伤痕迹为合格。注:硬度仪由招标方提供。 |
| (1)环氧树脂涂料成品外观标准:平整光滑,色泽均匀,无气泡、无裂纹、无分层、无漏涂,无明显涂料流痕、无明显布纹。本条不允许负偏差。 (2)环氧树脂涂料硬度标准:平均值标准为2H(铅笔硬度),且任何一点环氧树脂涂料硬度不低于2H(铅笔硬度)。本条不允许负偏差。 (3)附着力: 3.1.基层处理后附着力要求:基层处理刮涂抗裂砂浆(或抹灰)后,需单独检测其与原混凝土基层的附着力,确保该附着力值>0.5MPa,以保证基层处理本身的质量可靠性。 3.2.整体工艺完成后附着力检测标准:全部工艺施工完成后进行环氧树脂涂料附着力测试时,拉拔试验中抗裂砂浆(或抹灰)层被拔掉时,只要环氧树脂涂料层本身未发生破坏(即涂料与抗裂砂浆/抹灰层之间未出现剥离),则判定环氧树脂涂料附着力符合要求。 (4)厚度:环氧树脂涂料成品厚度平均值标准为1.2mm。招标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为:环氧树脂涂料平均厚度不低于1.2mm且小于1.5mm,同时任何一点的环氧树脂涂料厚度均不得低于1.1mm。 (5)环氧树脂涂料成品检测标准1:成品的所有检测中按GB31604.30—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邻苯二甲酸酯类 化合物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至少应包括19种常用的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迁移量不得检出,双酚A迁移量不得检出,环氧氯丙烷不得检出,只要是在成品中抽样的任何一个点检测,其中一项不满足都按不合格工程处理。本条不允许负偏差。 (6)环氧树脂涂料成品检测标准2:要求总迁移量应符合GB 4806.1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的要求,其中铅、镉、砷不得检出。只要是在成品中抽样的任何一个点检测,其中一项不满足,都按不合格工程处理。本条不允许负偏差。 |
| 2.2.2 (2) | 商务评审标准(B) | 总体评审标准 | 商务评分为客观评分,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进行评分且保证分值统一。 |
| 类似业绩 | 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基础上(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投标人自 2021 年5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1个食品接触用环氧树脂面层施工业绩,单个业绩合同金额在200 万元(含)- 300 万元(不含)得 1.5分,单个业绩合同金额在300 万元(含)- 400 万元(不含)得 2.5分,单个业绩合同金额在 400万元及以上得 4.0分,投标人最多提供2个业绩,本项最多得 8.0分。 业绩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3款业绩要求的规定提供。 | ||
| 技术标准和要求偏差 | 1.环氧树脂平均厚度>1.2mm(且任何点环氧树脂涂料厚度不低于1.1mm)得1分; 2.任何点环氧树脂涂料硬度不低于2H得1分; 3.满足成品检测标准1及标准2得1分。 该项最高得3分。 提供:1.《技术标准和要求偏差表》;2.投标人投标时承诺将纳入验收标准,若验收不达标将按合同约定处罚。 | ||
| 品牌要求 | 1.投标人提供的环氧涂料、无碱玻纤布检测报告都是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推荐品牌之一,并在该项目实施时选择该品牌时,得4.0分; 2.投标人提供的环氧涂料、无碱玻纤布检测报告只有一样是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推荐品牌之一,并在该项目施工时选择该品牌时,得2.0分, 3.投标人都不选推荐品牌的得 0分; 该项最多得4.0分。 注:招标人推荐品牌为环氧树脂涂料:宣伟、海虹老人、立邦、嘉宝莉、佰丽安、斯铂兰;无碱玻纤布:常州天马、中国巨石、泰山玻纤、山东玻纤、重庆国际复合(CPIC) | ||
| 质量保证期 |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质量保证期的基础上,每延长6个月,得0.5分,最多得5.0分。 提供: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证明材料,或提出优于招标文件的质量保证期证明材料。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全费用综合单价 | 合价 | ||||||
| 1 | 011103003001 | 基层处理、抗裂砂浆/抹灰及界面剂、食品级环氧树脂池底、池壁等(三布六涂) | [项目特征] 一、基层处理: 1.部位:腌池底板、池壁、翻边 2.基层处理:打磨,把原抹灰层面层部分(腐蚀部分)全部磨掉,把高于基面的突出部分磨平、修补等,破损池砍拆除及植筋浇筑等。 3.界面剂材料类型:特制混凝土硬化剂 4.材料要求:满足招标方的技术标准要求 5.工艺要求:喷、滚、涂或刷等 6水泥砂浆/抗裂砂浆遍数、抗裂砂浆厚度:二遍,二遍5mm厚,水泥砂浆厚度:二遍,二遍20mm厚。 7.材料品种:抗裂砂浆/1:1水泥砂浆 8.材料要求:满足招标方的技术标准要求 9.工艺要求:刮二遍,表面平整,无空鼓、开裂、无蜂窝状,粘合牢固 二、环氧树脂(三布六涂) 1.涂刷部位:窖池底板、池壁、翻边 2.漆品种:食品级环氧树脂 3.环氧底涂::食品级环氧底涂采用滚涂方式打底,涂满池壁表面,使底料充分渗透至池壁基础,固化12小时以上。 4.环氧三布四涂:采用间歇法施工(具体参照技术文件) 5.环氧面层:用食品级环氧面漆均匀滚涂一道,面漆施工完毕表面无漏涂及流坠现象。 6.环氧涂层厚度:施工完成后,涂层均匀、最低涂层厚度≥1.2mm,涂层粘接牢固、无气泡,表面涂层光滑、无流痕,成品颜色观感良好。 [工作内容] 1.基层处理(具体参照技术文件及现场实际情况) 2.界面剂施工 3.抗裂砂浆2遍或抹灰2遍施工及养护 4.环氧树脂底涂、中间涂层(三布四涂)、面涂 | m2 | | | |
|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差说明(正偏差、无偏差、负偏差) |
| 1 | (2)环氧树脂涂料硬度标准:平均值标准为2H(铅笔硬度),且任何一点环氧树脂涂料硬度不低于2H(铅笔硬度)。本条不允许负偏差。 | | |
| 2 | (4)厚度:环氧树脂涂料成品厚度平均值标准为1.2mm。 招标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为:环氧树脂涂料平均厚度不低于1.2mm且小于1.5mm,同时任何一点的环氧树脂涂料厚度均不得低于1.1mm。 | | |
| 3 | (5)环氧树脂涂料成品检测标准1:成品的所有检测中按GB31604.30—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邻苯二甲酸酯类 化合物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至少应包括19种常用的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迁移量不得检出,双酚A迁移量不得检出,环氧氯丙烷不得检出,只要是在成品中抽样的任何一个点检测,其中一项不满足都按不合格工程处理。本条不允许负偏差。 (6)环氧树脂涂料成品检测标准2:要求总迁移量应符合GB 4806.1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的要求,其中铅、镉、砷不得检出。只要是在成品中抽样的任何一个点检测,其中一项不满足,都按不合格工程处理。本条不允许负偏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