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2024A-012地块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熟市2024A-012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常数据投备(2025)116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烨朗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招标人为常熟市烨朗地产有限公司、苏州华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常熟市2024A-012地块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苏州金正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2.1.1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常熟市2024A-012地块项目位于常熟市琴川街道沈青路以东,规划庙港路以北;总建筑面积约59554.26平方米;土建标段建设工期778日历天;含客梯共22台,最高速度1.75m/s;
2.1.2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1.3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电梯;
2.1.4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数量:22台;
2.1.5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技术规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1.6交货地点:常熟市琴川街道沈青路以东,规划庙港路以北(常熟市2024A-012地块项目工地现场);
2.1.7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自合同签订后,接到排产通知后9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等工作(具体时间以甲方指令为准),并确保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别墅梯除外)。各批次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1.8合同估算价:3780007.50元,最高限价3600000.00元;
2.1.9招标范围:常熟市2024A-012地块项目所需的电梯采购及安装;
2.1.10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1.11其他:主要包括电梯设备的供货、运输、保管、施工、安装(含电梯深化设计施工图纸)、井道整改(若有)、临时设施、缺陷修补、调试、装潢、检测、验收、培训、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维护、保修、竣工图资料以及办理向管理部门报检、领取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等(别墅梯除外)、直至满足正常运行使用的一切工作和虽未载明但为完成工程竣工交验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供应、预埋及相关工作。
2.2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2.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2.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 /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1投标人如为制造商的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其中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3.2.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
①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有制造商授予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正式授权书;
②投标电梯的制造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其中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③代理商(或经销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其中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3.4.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3.4.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接受一个投标人报名(制造商优先于代理商(或经销商);若同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则优选授权委托书的时间靠前的代理商(或经销商),若授权时间相同,则该品牌代理商(或经销商)均不予入围)。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其他:
3.7.1投标品牌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OHSAS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7.2本项目招标人推荐电梯品牌为:日立、上海三菱、通力、东芝、迅达,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推荐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推荐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推荐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6月5日08时30分至2026年6月12日16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公告的媒介
9.1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
(重发公告原因) /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常熟市烨朗地产有限公司、苏州华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常熟市渠中路藕渠家园商业楼3楼、常熟市海虞镇周达路
联系人:吴达人、周云江
电话:0512-52668579、0512-52878137
传真:/
邮编:215500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金正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常熟市达海路27号
联系人:顾晓东、俞静
电话:0512-52392227
项目负责人:任国强
传真:/
邮编:215500
电子邮箱:22399757@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常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52822912
10.3异议渠道
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11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抽签方式确定先后排名。
抽签球号为公布投标人环节的投标人对应序号(序号球缺失时以其它序号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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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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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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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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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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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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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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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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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禁止性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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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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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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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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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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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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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无本章“5.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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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0分): 40 分
技术响应(≤30分): 30 分
商务响应(≤5分): 5 分
售后服务(≤10分): 1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10 分
业绩(≤5分): 5 分
其他(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扣分):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按苏州市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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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95%、96%、97%、98%、99%、100%【开标时抽签确认】(取值范围:95%-100%)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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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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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1)
| 投标报价
(4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40)分
|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3
(2)
| 技术响应
(30)分
| 技术标准响应
( / )分
| /
|
| 技术规格、参数响应
(8)分
| 投标电梯的技术性能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其中带“▲”项(共4项)为重要参数;其余为常规参数;重要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常规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注:带“▲”项技术参数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的视为负偏离。
|
| 配置的合理性
(4)分
| 1.主机系统:投标电梯的曳引机为原厂原品牌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门机系统:投标电梯的门机为原厂原品牌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3.控制系统:投标电梯的控制柜为原厂原品牌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 样品品质
( / )分
| /
|
| 货物的运营维护成本( / )分
| /
|
| 技术性能指标
(18)分
| 1、投标人所投品牌电梯,当轿厢内加载至230%的额定荷载并保持75min,主机制动器各部件完好,曳引轮不转动、轿厢未发生明显位移,制动器可保持良好的静态制动性能(或以上)的得5分;当轿厢内加载至215%的额定荷载并保持60min,主机制动器各部件完好,曳引轮不转动、轿厢未发生明显位移,制动器可保持良好的静态制动性能(或以上)的得2分;当轿厢内加载至200%的额定荷载并保持60min,主机制动器各部件完好,曳引轮不转动、轿厢未发生明显位移,制动器可保持良好的静态制动性能(或以上)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由具备CMA或者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报告,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
2、马达功率因数达到0.95及以上的得3分;马达功率因数达到0.9(含)~0.95(不含)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由相关检测中心或检验中心出具的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源效率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不得分)
3、根据所投电梯产品主板盐雾测试,可以提供第三方主板盐雾测试合格报告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提供由具备CMA或者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报告,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
4、根据所投电梯产品控制柜抗雷击浪涌测试报告,≥±25kv的得3分;≥±20kv得2分;≥±15kv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第三方报告,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
5、投标人所投品牌电梯,对电网的能量反网的能量反馈率在50%以上的得4分;对电网的能量反网的能量反馈率在40%(含)~50%(不含)得2分;其余不得分。(提供由具备CMA或者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报告,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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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3)
| 商务响应
(5)分
| 付款方式
( / )分
| /
|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分
| /
|
| 商务条件响应
(5)分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等商务条件完全响应的得5分,不满足不得分。
|
| 2.2.3
(4)
| 售后服务
(10)分
| 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
( /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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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后服务内容
(6)分
| 根据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售后服务承诺方案等)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定:售后服务方案内容有效的得5.4-6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较可行的得4.8-5.4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有所欠缺的得4.2-4.8分。未作说明的本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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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
( / )分
| /
|
| 质保内容
( / )分
| /
|
| 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
( / )分
| /
|
| 免费质量保证
(4)分
| 投标货物免费质保维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年)得基本3分,免费质保维保期每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至4分。
注:
(1)只有部分货物免费质保维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2)低于招标要求或未作说明的不得分。
(3)六大核心部件(曳引机、控制柜、门机、限速器、缓冲器、安全钳)质保期至少为5年,不满足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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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5)
|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分
| 安装施工方案
(4)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装施工方案(包括安装施工计划、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定。方案详细完善、贴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3.6-4.0分;方案完善、贴合实际情况、具备可行性及针对性的得3.2-3.6分;方案模糊空洞、脱离实际,可行性及针对性不足的得2.8-3.2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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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保障措施
(4)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保障措施进行评定。措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保障全面、实用性强的得3.6-4.0分;措施合理可行、具有保障性、实用性的得3.2-3.6分;措施合理性、可行性、保障性及实用性不足的得2.8-3.2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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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作配合方案
(2)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协调配合方案(包括与招标人及其他施工方的协作配合措施)进行评定。方案完善合理、切实可行的得1.8-2.0分;方案完善、可行,但存在欠缺的得1.6-1.8分;方案合理性及可行性不足的得1.4-1.6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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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6)
| 业绩
(5)分
| 类似业绩
(5)分
| 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实施的电梯金额280万元或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定,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多得5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标的金额所在页、项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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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7)
| 其他(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扣分)
| 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扣分按苏州市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
12320581467119910X-1
E3205810149105620005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