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兴海湾采购(2026)028号 |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火炬数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银城智谷A9栋17楼 联系方式:吴小姐 18205928264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华盛路12号龙冠广场A栋7楼 联系方式:刘小姐15805933141、高小姐13159201895 |
| 项目名称: | 2026年年度商协会联动活动策划执行服务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2026年年度商协会联动活动策划执行服务;数量:1项;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活动。 |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人民币360000元 |
| 谈判响应保证金 | 人民币60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分包 | 不接受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近期(上一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如下: (1)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小企业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报价担保函。 (2)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①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一照一码”、“营改增”等政策调整、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政策、所有者权益未发生变动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 (1)- (3)证明材料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②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若选择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证明的,无需再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取消本文件有关对联合体的所有要求。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信用查询记录(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重大违法记录仅针对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以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出后的任意一天。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3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其响应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 注:1.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特定条件或提供证明文件不全的,将不被邀请为继续参加采购的投标人,以上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检查。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或成交资格被取消处理。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即日起至2026年6月25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00: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获取地点及方式: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华盛路12号龙冠广场A栋7楼代理部、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邮箱:xhwzbb@163.com)、售价:50元。(注:建议如需报名的供应商先填写附件“报名表”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 |
|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 6 月26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
|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 2026年 6 月26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评审开始前; 递交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华盛路12号龙冠广场A栋7楼开标室 开启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华盛路12号龙冠广场A栋7楼评标室 |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项目经办人:刘小姐15805933141、高小姐13159201895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
| 其他 | 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采购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