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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交易中心)兴广路以东地块环境整治工程附属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
发布时间:2026-06-0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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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第一章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兴广路以东地块环境整治工程附属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JJSZ2600540-02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广路以东地块环境整治工程已由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项目审批文号:宁开委投资字【202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新港东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新港东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附属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新港东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招标范围:总占地面积约33970.1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挖运、原土回填、管线保护、苗木砍伐、交安设施改造和边坡防护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2000000.00元
2.5 工程规模:总占地面积约33970.1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挖运、原土回填、管线保护、苗木砍伐、交安设施改造和边坡防护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工程类型:市政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1、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
1、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前附表3.5.2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执行。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住建厅综合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7、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2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应当与签名图像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9、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务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0、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1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投标人须将二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编入投标文件,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
h、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i、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
j、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k、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请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给定的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进行承诺,未提供或承诺内容不符合给定格式内容的,均视为未提供,并将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公告的媒介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
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
联系电话: 0512-58188512

(4)国信CA
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5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并编入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6异议受理单位(招标人):南京新港东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颖聪;电话:18761842468;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号;异议受理单位(招标代理):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聂丽丽;电话:025-84205129;地址:南京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12室;网上受理方式:投标人使用本单位专用CA锁,通过“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提交异议。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新港东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号 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联系人: 薛颖聪 联系人: 聂丽丽
电话: 18761842468 电话: 1585294210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交通局(电话:025-52008190)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招标文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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