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原特定资格要求 | 调整后特定资格要求 |
| 1 | 2023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具有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织物租赁洗涤服务项目业绩(①提供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提供医院等级证明材料(医院等级截图或业主证明或医院主管部门证明))。 | 2023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具有一家三级及以上医院织物租赁洗涤服务项目业绩(①提供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提供医院等级证明材料(医院等级截图或业主证明或医院主管部门证明))。 |
| 条款号 | 原评分标准 | 调整后评分标准 |
| 7. | 智能化设备评价(0-5分): 供应商提供的智能化设备软、硬件需尽可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所供设备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偏离情况进行评价: (1)软、硬件设备配置全面,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 (2)软、硬件设备配置较为全面,适应本项目实际需求,得3分; (3)软、硬件设备配置不全面,有缺失,不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得1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 | 删除此条评审标准 |
| 8 | 供应商实力(0-14分): 根据各供应商自有洗涤设备配置的种类及先进性进行综合评价: 1、配备隧道式洗衣龙,每条得2分,最高4分; 2、隔离式洗衣机(不包含全自动洗衣机)在5台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得2分,最高6分; 3、每配备一台烫平机得2分,最高6分。 (提供采购合同、采购发票及现场图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该项不得分) | 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洗涤设备(0-14分):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自有洗涤设备配置的种类及先进性进行综合评价: 1、拟为本项目配备隧道式洗衣龙的,每条得2分,最高4分; 2、拟为本项目配备隔离式洗衣机(不包含全自动洗衣机)在5台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得2分,最高6分; 3、拟为本项目每配备一台烫平机得2分,最高6分。 (提供采购合同、采购发票及现场图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该项不得分) |
| 12 | 洗涤场所(0-10分): 1.供应商工作场所为自有洗涤厂房的,得2分;如为租赁的,租期满3年的得2分,不满3年不得分,此项满分为2分。 注:属于自有的,提供房产证或土地证;属于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相关证明材料,证件或租赁合同须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及租赁期时间。 2.洗涤厂房场地在4000平方米及以上得8分;2000平方米-4000平方米(不含)得4分;1000平方米-2000平方米(不含)得2分;其余不得分,此项满分为8分。 注:提供以下第 (1)和第 (2)项证明材料: (1)厂房图片; (2)自有房产证(或土地证)或租赁合同相关证明材料。 | 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洗涤场所(0-10分): 1.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洗涤场所为自有洗涤厂房的,得2分;如为租赁的,租期满3年的得2分,不满3年不得分,此项满分为2分。 注:属于自有的,提供房产证或土地证;属于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相关证明材料,证件或租赁合同须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及租赁期时间。 2.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洗涤场所场地在4000平方米及以上得8分;2000平方米-4000平方米(不含)得4分;1000平方米-2000平方米(不含)得2分;其余不得分,此项满分为8分。 注:提供以下第 (1)和第 (2)项证明材料: (1)厂房图片; (2)自有房产证(或土地证)或租赁合同相关证明材料。 |
| 3.2.3 (3)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1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的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投标报价:15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的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